东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东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1月24日晚,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根据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全县停止集市、灯会、庙会、迎神等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县图书馆、市民广场、公园、景区、学校、宗教、民间信仰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时关闭;网吧、KTV、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型服务场所全部暂时关停;各类学校活动和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止。全县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公安部门将给予管制。

  二、近期从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乡、来东山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在村(社区)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并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三、各镇、村(社区)要指派人员做好武汉返乡及武汉到东山人员的随访、留观、隔离期间的医学观察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收集、汇总上报。

  四、所有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隔离措施,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隔离。

  五、在疫情存续期,市民应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搞聚餐,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到公共场所要戴口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六、实施交通检疫,在车站、码头、高速出入口等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设施设备,进行体温检测,并加强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等必要的健康检查。

  七、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规范活禽宰杀,重点区域禁止宰杀。

  八、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全县工厂、工地对湖北武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推迟复工。

  十、全县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职责纪律要求,认真履职到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一、县卫生健康系统咨询电话:

  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东山县医院*******

  东山县中医院*******

  东山县西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山县铜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7*****128

  东山县陈城中心卫生院*******

  东山县康美卫生院*******

  东山县杏陈卫生院*******

  东山县樟塘卫生院*******

  东山县前楼卫生院*******

  十二、全县定点医院:东山县医院。


特此公告。



东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指挥 防控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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