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办理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补充办理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补充办理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SH07-FW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补充办理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气东输四线是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能源战略通道项目,管道途径新疆、甘肃、宁夏 3 省区所辖共计 32 个县市,管道全长1745km,经过甘肃省瓜州、古浪、景泰等县,到达甘宁边界,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后继续向东,终止于中卫末站。其中宁夏段管道长度 86.4km,设置线路线段阀室 4座,甘塘清管站1座、压气站1座。管道进入宁夏中卫市境内后,位于西三线北侧沿 S201 省道向东敷设,在小红山穿越 S201 省道后向南敷设,穿越 G2012 定武高速后,沿高速南侧继续向东敷设,经甘塘镇、翠柳沟养路工区、孟家湾村,到达黄河岸边,通过水下隧道穿越黄河后进入山区敷设,经上河沿、下河沿、常乐镇、枣林村,最后到达中卫联络压气站。
2013年,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了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用地初审。由于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工程路由走向调整,并增加了甘塘清管站,需补充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工作。
2.2 招标范围
补充办理西气东输四线(宁夏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
2.3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规划选址:根据规划选址的依据、原则和研究重点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相关图件,将编制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图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最终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用地预审:①统计分析项目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绘制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相关图件;②项目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编制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绘制项目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补划图等相关图件;③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申请报告; ④组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取得区(县)级、市级、自治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4服务地点:中卫市 。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取得《选址意见书》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审查意见。
2.7服务费用结算:技术服务完成后一次性结算全部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与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并完成至少1个规划选址或用地预审等相关工作。(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至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或近三年度(2016年至2018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3.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3.4 未被中石油总部及专业分公司列入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主持过类似技术服务项目,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须直接参与本项目技术服务全过程,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和不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人HSE考核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1月 17 日至2020 年 1 月 22日17:00: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陈蓓 003 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4@qq.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2月19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0.6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陈蓓002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2楼开标大厅。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其它
招标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2楼开标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陈蓓 、赵秀梅
邮箱:********4@qq.com
电话:189*****05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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