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招标公告

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岚山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的委托,就其岚山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 曲宇鲲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岚山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
招标项目内容:
一标段:巨峰镇土山河水库PE供水管材及管件;
二标段:黄墩镇陈家沟水库、后村镇龙口水库PE供水管材及管件。
上述岚山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采购一宗;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安装、调试系指将管材运到工地卸车、安装、二次倒运、放入管沟、调式完成等)。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所报产品须通过国家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相应的检测及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年的国内生产历史(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制造商有更名的,还须提供工商变更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2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2011年10月28日9:00至11: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10月28日14:00-14:3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8日14: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1年10月28日14:3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发布时间:2011-10-8点击次数: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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