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电动车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局电动车招标公告

电动车

询价采购通知
编号:SZWK2011-N-X-024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之委托,就需要采购的电动车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配置及功能要求
数量
备注
1
四轮电动车
详细采购要求附后
6辆
含警灯和后备箱,外观和现有城管执法车辆一致,喷“城管执法”字样
1、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要 求
1
外型尺寸(mm)(长×宽×高)
3000×1390×1980(±5%)
2
乘座人数(人)
4
3
续航里程(km)(平直路面时速20km/h)
≥100
4
车速(km/h)
30(可调速)
5
最小转弯半径(m)
≤4
6
最大爬坡度
≥30°
7
车外噪声(dB)
≤68
8
轴距
2100
9
轮距
前轮距(mm)
1120
后轮距(mm)
1140
10
制动距离(v=20km/h)
≤4m
11
驻车能力
20%
12
最小离地间隔(mm)
140(±10)
13
控制器
48V275A
14
电机功率(v/kw)
48v/3kw
15
电控H1DN
48v/350A
16
蓄电池组(v)
48v/210AH铅酸免维护电瓶
17
充电机约
48V,25A
18
自重(kg)
820(±5)
2、性能要求:
(1)整车采用观光车车头,游艇玻璃钢材质,线条流畅,新颖美观。
(2)前后液压制动,效果更好、更稳定。
(3)底盘结构采用微型车底盘技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配有大功率喇叭和喊话器,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优质配套件,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灵活方便,大大提高执法效率。
(5)具有防电磁干扰、防飞车、启动延时和倒车减速等安全功能。
(6)用于城管部门。
3、配置要求:
(1)前挡钢化双层夹胶玻璃+雨刮器;顶蓬双面光玻璃钢;防锈车身结构;
(2)采用麦弗逊独立悬挂制动系统及四轮汽车形式的液压制动系统和独立驻车制动;防滑地板;
(3)配备电压表、电流表、转向指示灯、方向开关、危险警报开关及组合开关;
(4)配后视镜、警灯、前照灯、前后转向灯、组合后尾灯、电喇叭、后备箱及倒车蜂鸣器;
(5)颜色贴标可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喷绘。
4、参考图片:请于2011年10月10日11:00前至卫康公司领取。
二、询价响应报价表 编 号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 话________ 邮 编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品 名
品牌、型号
数量
市场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三、报价文件组成:(加盖投标公司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第三方权威机构(如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工程机械及改装车辆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6)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7)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电动车的彩页样本和彩色图片,彩页样本上必须具有电动车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功能,否则为无效投标。
(8)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9)生产厂家在苏州市区有特约维修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交货日期:成交单位须能保证在2011年10月18日前交付使用(交货期不能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材料为必备文件,如有缺项则为无效投标。
四、综合说明:
1、本次采购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2、本报价包括运输、存储、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上牌费、车辆购置税、附件、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提供一条龙服务。
3、货款结算: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物按时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三十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全部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若中标,在交货时须提供的材料:
A、原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书; B、中文使用说明书;
C、质保单。
5、商品技术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供应的车辆均应是原装商品,投标人应保证该车辆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合格率为100%;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供方负责。
6、成交条件: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7、供方须按中标金额的6‰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8、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请贵单位于2011年10月11日上午10:3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二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11年10月11日下午11:00在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186*****720 传真:****-********
10、采购(甲方)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周伟兴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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