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决定对 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因第一次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告招标;如第二次开标时投标单位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足三家;第三次进行邀标,参加邀标的对象在参与第二次投标的单位中选择。
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
道路总长约1.5km(其中:中施中心路延伸段长约0.12km、元北三路长约0.9km、建设路长约0.48km、路面宽均为4.5m,18㎝厚砼路面)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主要人员:
A.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叁级的可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其他均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有关事项:
1、现场考察: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1年 10 月 7 日下午17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招标人经整理后在2011年 10月 8日下午17时前在以下第5条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资格后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真实; 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3、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工程于2011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 时30 分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根据各投标单位所参与投标的标段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已经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材料及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地址: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建平 联系电话:******** 邮编:226200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长江东路191号
联系人:龚燕 电话/传真: ******** 邮编:2262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6日


招标人(盖章):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审阅人(签字):


代理单位(盖章):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 9 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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