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米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编号:HC-LZCG-********
米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已在有关部门备案并批准实施。我公司受米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采购招标,选定供货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设备购置、安装。
(二)采购规模:1.手术室UPS应急电源柜;2.手术室专用电动气密门(1台)、国产优质不锈钢器械柜 900×1200×350(1台)、国产优质不锈钢药品柜900*1600*300(1台)、手术室专用二人位不锈钢刷手池(1台)、情报控制面板(1台)、手术室专用空调机组(1台);3.污水处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污水泵(2台)、污泥池(1座)、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4.柴油发电机房及配电柜、5.太平间房及设备、6.供氧制氧室及设备等。
(三)采购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六)项目地点:米林县城关。
(七)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质量标准: 合格 。
二、参加采购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本采购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供货商,均可参加上述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供货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采购项目相吻合);
(三)投标供货商须具备有效的生产或销售(安装许可证);
(四)投标供货商须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五)投标供货商至少有一项近三年与本采购项目相类似的供货业绩。
三、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供货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供货商于 2011 年 10 月 8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12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五、投标供货商报名时须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一)、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带法人身份证明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有效的生产、销售、安装许可证;
(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六)、近三年与本采购项目相类似的供货业绩(采购供货合同)。
六、投标供货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招标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米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139*****330
邮政编码:860000
传 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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