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延期通知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延期通知


第 1 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泉洛发改审[2019]18号、泉洛发改审[2019]6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造价约2083.63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约2083.6330万元,道路长度1395.051m,红线宽度14m,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次干路;人行道红线宽度为2.5m,机动车道4.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道路长度1395.051m,红线宽度14m,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工程造价为2083.633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道路长度1395.051m,红线宽度14m,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工程造价为2083.633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83.633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

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 7 日9时00分00 秒至20201 13 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月3日1700 (北京时间)之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民币4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

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 K 值抽取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按不合格论处;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帐号:152*****220*******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24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西街12号, 邮 编 :362014; 电子邮箱: /

电话: 连先生,传真:/ 联系人:158*****1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邮编:362011

电子邮箱: /

电话:小苏,传真:/ 联系人:159*****99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8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 ****-********

补充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0]001号)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详见本补充及修改通知附件,附件名称为“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本补充及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及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月16日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

延期通知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0年2月4日10时00分00秒顺延至2020年2月20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0年2月19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均予以修改。

2、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湖滨路市政道路工程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3、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原为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现修改为网上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签到解标及现场签到解标),同时取消投标人应到人员验证环节,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均予以修改。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4、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规定事项不一致的,均予以调整。

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可在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寄件方式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寄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收件人:苏玉森; 联系电话:159*****998),若未及时寄到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政道路 马甲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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