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消防大队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鲤城消防大队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鲤城消防大队装饰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46.050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46.0506万元。鲤城消防大队的内装拆除、二次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050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 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施工图纸300元/套(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庄。联系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 月6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话:158*****756? 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鲤城消防大队装饰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46.050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46.0506万元。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内装拆除、二次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050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庄。联系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月6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话:158*****756? 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庄
鲤城消防大队装饰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招标项目原定于2020年2月6日开标,根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现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 泉州市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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