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铜山区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人: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共浏览71次
工程名称: 铜山区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第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1-10-14 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1-10-14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1:3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铜山区黄山路12号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
联系人: 0
联系电话: ****-********
公告发布日期: 2011-10-9
公告结束日期: 2011-10-13
公告详细内容: 铜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拟建的铜山区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第 二 标段),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1】2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工程地点: 铜山区吴桥、单集、大许、太山、徐庄、茅村、茅庄 等镇区境内

3.2工程名称:铜山区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

3.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4工程规模: 20 个150米-400米标准塑胶操场;

3.5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3.6要求工期:60日历天;

3.7要求质量:合格

3.8工程内容: 施工图及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计算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除施工 过程中设计变更 );

3.9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

4.评标办法及分值设定:

4.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4.1.1分值设定:

(一)技术标:14分

(二)商务标:70分

(三)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四)样品、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企业业绩等:16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主项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含新增项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 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汇出;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贰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理好并到铜山区招投标办备案);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据的收据);

(12)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无犯罪记录的视为资格预审合格者)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1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到铜山区黄山路12号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1年 10 月 13日 17 时前(双休日除外)到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铜山新区北京路汉府雅园公寓酒店中国银行楼上618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1年 10 月 14日 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二楼)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农行最南边窗口);

9、招标人的支付担保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招标人支付担保金的缴纳:

①、招标人须在开标后交纳支付担保金,支付担保金的缴纳应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招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担保金为: 贰佰万元整。

(2)、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①、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为: 贰佰万元整。

③、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在中标后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支付担保与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农行最南边窗口)

(4)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7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可参与铜山区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工程各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 10 月 9日至2011年 10 月 13日。

12、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区

联系人:柳方宏 电话:******** 邮编:22111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北京路汉府雅园公寓酒店中国银行楼上618室

联系人:张芳

电话:******** 邮编:221116

负责人(盖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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