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实验室仪器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1-151

3、采购预算:A包147.6万元,B包154万元,C包158.48万元 。

4、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A包

(仪器1)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与药敏系统

1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仪器2)C02培养箱

2

(仪器3)恒温摇床培养箱

1

(仪器4)霉菌培养箱

1

(仪器5)低温冰箱(-85℃)

1

B包

(仪器1)酶标仪

2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仪器2)酶标仪

1

(仪器3)温控型全自动蛋白印迹仪

1

(仪器4)全自动微生物过滤装置

1

(仪器5)脉冲场电泳

1

(仪器6)厌氧工作站

1

C包

(仪器1)自动洗板机

3

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仪器2)高性能热力灭菌器

2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仪器3)恒温培养箱

3

(仪器4)高压灭菌器

2

(仪器5)试剂药品冷藏柜

3

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仪器6)净气型储药柜/落地式

1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仪器7)1/10电子天平

3

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仪器8)激光粒子计数仪

1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仪器9)1/千电子天平

2

(仪器10)折光仪

1

(仪器11)菌落计数仪

1

(仪器12)倒置荧光显微镜

1

(仪器13)生物显微镜

1

(仪器14)生物制冰机

1

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单独申请A包、B包或C包,也可以同时申请A包、B包和C包(同时申请三个包的必须同时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5、交货地点:海口市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项目完成时间:国产仪器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进口仪器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付至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商或区域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适用非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商、区域总经销商投标);

2.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含100万元)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311

项目联系人:林挺莉

电 话:(0898)********

E-mail:lintinglix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海丹

电 话:(0898)********

传 真:(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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