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招标公告
二类疫苗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启东市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就二类疫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生产厂家授权书
7.投标授权委托书
8.药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9.进口药品注册证(只限进口药品)
10.南通市其它县市区该产品的进价证明
11.出厂批发和最高零售价物价批文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质量保证
1、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2、所供疫苗必须提供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进口疫苗还应提供进口通关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出具质量保证书。
4、供货渠道正规,冷链完善,供苗及时。
5、无质量不良记录。
6、未在启东使用过的疫苗(含剂型改变)必须在南通地区其它疾控机构使用和近期供应价证明,质量可靠,服务良好,无不良反应记录(由南通地区其它疾控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三、服务要求
1、在规定的时限内冷藏运输供苗,手续齐全;
2、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有不明原因造成的疫苗破损缺支,由供货方负责调换、补给;
3、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供货方负责回收剩余疫苗;
4、因接种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全额承担(包括疾控机构处理纠纷相关费用),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承担疫苗的推广宣传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产品中标价不得高于供应给南通市其它县(市)区的价格,一经发现,拒付所有疫苗款。
2、口服免疫胶囊需提供卫生部或中华预防医学会、省卫生厅或省医学会推荐使用的文件。
五、评审原则
1.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供应给南通市其它县市区的价格。
2.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严重副反应以及中标后无货供应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评审中对质量、服务、信誉进行综合评审。质量评价包括效价、免疫效果、异常反应等方面。服务评价包括供货能力是否及时,冷链情况,紧缺疫苗供应情况等。信誉评价包括公司人员是否相对固定,剩余苗调换是否及时,情况反馈是否及时处理等。
4.优先原则:江苏省或南通市疾控中心推荐使用的(提供材料)及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产品优先。
5.各类产品的中标单位数由疾控中心根据本地区全年的疫苗需求量而定。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8:00-8: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内三楼)。
八、联系方式及电话:****-********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本次招标疫苗明细:
1、水痘疫苗(国产、进口)
2、乙肝疫苗(60微克)
3、乙肝疫苗(国产、进口)
4、HIB(国产、进口)
5、甲肝灭活(国产、进口)
6、麻风腮(进口)
7、23价肺炎(进口、国产)
8、兰菌净
9、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10、新起点免疫胶囊
11、灭活脊灰疫苗
12、乙脑灭活
13、七价肺炎疫苗
14、百白破(进口)
15、狂犬疫苗(进口、国产)
16、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
17、流感疫苗(进口、国产)
附件2: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序号疫苗名称生产厂家产品类型规格投标价零售价备注
1
2
单 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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