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配件框架 招标公告

重型车配件框架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重型车配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2020-lgf-zb002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采购的重型车配件为辽河分公司车辆维修所需汽车配件,为通用型物资,种类繁多,品种复杂,主要有东风、解放、曼车、五十铃等车型,分为1个包别,共涉及2295项物资,具体见物资明细。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相关产品要满足装车需要,保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所属类别:55大类,重型汽车配件,二级物资。

报价方式:综合到货价格(不含税)。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物资明细。

预计采购金额:预计每年采购金额520万元(不含税、税率13%)。

2.2 招标范围: 一个包别,共2295项物资。详见物资明细。为曼车配件、东风配件、五十铃配件、其他车型配件。

2.3 交货时间: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30天内。

2.4 交货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

2.5 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便于搬运,适于存储,常温干燥环境中可长期保存。

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采用1+1+1合同模式,招标人根据产品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服务情况,合同履约情况,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最终决定是否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7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资格后审,具体的审查标准及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LH2020-lgf-zb00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3.5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内供应商的,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石油物采系统中正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2108:30:00 至2020-02-14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4.2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20-01-21至2020-02-14,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30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三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4.4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02-27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投标人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于2020年2月27日 08:30:00前递交至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5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电汇凭证以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缴款单,投标人应索要该缴款单并将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5.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0万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5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中标通知书领取通知发布网站:http://lhbidding.com,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2月27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刚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话:****-******* 刘先生电话:****-*******

附件1:招标明细表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0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车配件 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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