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度排污许可环境委外监测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度排污许可环境委外监测招标公告

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度排污许可环境委外监测项目合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504-FW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格尔木炼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度排污许可环境委外监测项目合同

2.2招标编号:ZY20-XA504-FW101;

2.3项目投资:计划金额200.00万元,设最高限价188万元(不含税),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5实施地点:格尔木炼油厂。

2.6项目概况:按照新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企业需根据自行监测指南中各排放口的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且环境保护税的缴纳是以自行监测结果为基础进行核算,必须确保自行监测的按期开展及数据的准确性。现格尔木炼油厂已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以及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制定了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环境监测计划,因技术条件限制,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并出具规范的监测报告。同时,对我厂在用的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出具设备比对报告。

2.7招标范围为: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等行业监测指南、建设项目环评和建设用地土壤质量环境质量相关要求、以及格尔木炼油厂2020年环境监测计划,对废水、有组织废气、厂界大气、地下水、土壤、厂界环境噪声情况进行监测,落实排污许可规范的监测要求。同时,对现有的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设备比对。具体内容如下:

①废水排放点共4个(动力污水总排及三个装置污水排口),监测项目共25项。

②有组织废气监测点共20个,监测项目共12项。

③厂界大气监测项目共10项,按照规范布点要求进行布点监测

④周边地下水监测项目共13项,按照规范布点要求进行布点监测

⑤厂界噪声按照规范布点要求进行布点监测

⑥土壤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布点,暂定监测污染因子10项

⑦在线设备比对性监测,动力污水总排口对现有的在线监测设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政府要求,开展比对监测。废气排放口对烟气参数、污染物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具体按照规范和建设情况开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含分公司),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又称计量认证)或以上级别的资质认证。

在所需监测的58个检测项目中(详见下表),取得40个及以上项目的检测资质授权,即最多可分包18个监测因子分析。

项目

序号

污染因子

水中污染因子

1

化学需氧量

2

氨氮

3

石油类(污水 HJ637)

4

石油类(地下水HJ970)

5

PH值

6

悬浮物

7

总氮

8

总磷

9

硫化物

10

挥发酚

11

五日生化需氧量

12

总有机碳

13

总钒

14

15

甲苯

16

邻二甲苯

17

间二甲苯

18

对二甲苯

19

乙苯

20

总氰化物

21

氟化物

22

总铜

23

总锌

24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25

总砷

26

总镍

27

28

MTBE

29

氯化物

30

高锰酸盐指数

气中污染因子

31

二氧化硫

32

氮氧化物

33

颗粒物(HJ836)

34

颗粒物(GB16157)

35

颗粒物(GB15432)

36

硫化氢

37

非甲烷总烃

38

格林曼黑度

39

40

甲苯

41

二甲苯

42

甲醇

43

镍及其化合物

44

氯化氢

45

臭气浓度

46

氨气

47

苯并芘

噪声

48

噪声

土壤质量部分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苯系物

58

石油烃(C10-C40)



3.3近 3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1个以上本项目类似的环境监测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该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情形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条款;列入青海油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或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4日至2020年01月0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FW101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发票开具信息表、电汇底单和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ongcao@cnpc.com.cn),以开具标书费发票,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0-XA504-FW101+潜在投标人名称

4.5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02月17日17: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02月18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②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大屏幕信息)。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1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3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FW10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2月18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格尔木炼油厂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 系 人:马楠

电 话:0937-891619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宋超、王媛

电话:029-68934545/544

电子邮件:songcao@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监测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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