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4号楼等部分供电线路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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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4号楼等部分供电线路更换 | 1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承接本项目相关施工资质;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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