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道路实现交通管制的公告

港口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道路实现交通管制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经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0年2月3日8:00起,全镇所有道路进行管制,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路段:茅界公路港口段、港洞公路、各村、组公路。茅界公路港口段实行交通管制,除公务车、救援应急车、物资供应车外,其他没有特殊情况的社会车辆一律实行管制,不得进出;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各村(居)连接集镇道路由村(居)委会设卡管制,除公务车、救援应急车、物资供应车外,其他没有特殊情况的社会车辆一律实行管制,不得进出;进出人员一律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其余自然村(屋场)道路交通管制参照执行,村民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随意走动、串门、聚集。

三、交通管制期间,任何过往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高度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逃避检查。如拒不配合,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部门顶格处理。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带来的出行不便,恳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


港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标签: 交通 疫情 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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