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凤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靖西县凤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工程已由靖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靖发改核准【2011】7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靖西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县凤凰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工程
二、招标编号:GXDYZB-2011-(N)76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建设地点:靖西县城财源路西延长线东侧
六、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及标段:本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①、②号楼,共分成三个标段:Ⅰ标段:①号楼3082.96平方米,约370万元;②号楼分为Ⅱ、Ⅲ标段:其中Ⅱ标段: 3674.46平方米,约440万元;Ⅲ标段: 1837.23平方米,约220万元。
八、评标方式:资格后审
九、建设工期:每个标段工期均为365日历日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十一、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及发售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10年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靖西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均指彩色打印或彩色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层
招 标 人:靖西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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