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组织招标公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组织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 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三、采购限价:18万元(超出此金额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谈判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至2019年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熟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具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清理关闭和脱钩剥离等方面的经验,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为采购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

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5、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五、技术要求

1、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期办理年审手续,律师执业证记载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一致;

2、拟派出律师团队的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具备企业清算注销、并购重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税务筹划、股权激励等业务的相关经验,并具备在后续存在的具体专项服务项目,如改制并购重组、不动产处置、投融资服务、产权转让代理、税务筹划、员工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等实务操作的服务能力,能为本服务项目匹配专业律师3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与服务水平;

3、需具备有效统筹整合审计、评估、法务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能力,对具体专项实务操作进行指导;

4、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执行能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_1_月_16_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御道街29号)科学馆50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0年_1_月_16_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御道街29号)科学馆505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报价人如对本谈判文件的项目内容和需求有疑问时,请联系:

联系人:戴芊 吴福贵 电 话:********

传 真: Email:

地 址: 邮 编:210016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全担保,每日均有全省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提供;请体谅我们收集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的辛苦,有诉讼保全担保或解保担保请随时联系我们:贾经理158 5051 4679(微信同号)】

附件内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

法律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a rel=********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二○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三、采购限价:18万元(超出此金额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_1_月_16_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御道街29号)科学馆508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0年_1_月_16_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御道街29号)科学馆505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报价人如对本谈判文件的项目内容和需求有疑问时,请联系:

联系人:戴芊 吴福贵 电 话:********

传 真: Email:

地 址:  邮编:210016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至2019年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3熟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具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清理关闭和脱钩剥离等方面的经验,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为采购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

2.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2.5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3.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人。

5.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潜在报价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5.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报价文件

6.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6.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6.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7.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主要组成但不限于: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技术方案和服务承诺的详细描述、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强制认证证明文件、业绩表、报价人及制造商企业概况、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的详细描述、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等。

7.2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按报价文件格式内顺序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7.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8.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8.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8.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臵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8.4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5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8.6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9.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9.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9.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0.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谈判程序

11.谈判与报价

11.1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采购人按照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各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作为首轮报价,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随后就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11.2谈判结束,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内容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需以书面形式做出。

12.确定成交人

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内容、技术、商务谈判承诺及最终报价情况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为:价格质量(40分)、技术服务(40分)、财务信誉业绩(10分)、谈判文件响应程度(10分)四个部分(满分100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人自动确定为成交人。

如果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主动放弃其中选资格或因未遵循谈判文件的要求而被采购单位取消其中选资格,则由依次排名的报价人获得中选资格,依次类推;如果被推荐报价人均放弃中选资格或被采购单位取消中选资格,采购单位有权重新组织谈判。若在综合评分中出现最高分相同的情况,则组织再次进行询价和综合评分,直至最终确定选聘单位。

六、签订合同

1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5.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6. 本合同总价固定不变,在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费用的追加。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9〕18 号)的要求,实施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纳入改革的企业总数为55,改革方式为清理关闭、脱钩剥离和保留管理,涉及企业撤销关闭、划转、减资、挂牌交易、“僵尸”注销等。

二、采购内容

1.负责协助学校对改制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纳入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制定、审核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4.参与制定、审核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制定、审核保留企业可能涉及的企业合并、股份转让等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负责起草、审核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请示、报告等相关文件;

7.负责起草、审核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协议》、《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书;

8.对符合清理关闭条件的企业出具自行解算、强制清算等处理方式的《法律意见书》;

9.需针对符合清理关闭条件的企业出具关于收章缴照、冷冻处理等操作方式的《法律意见书》;

10.需针对符合减资条件的企业出具关于公司减资操作的总体《法律意见书》;

11.对涉及股权转让事宜的企业,协助学校审核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企业内部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和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企业的《法律意见书》。

三、技术要求

1.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期办理年审手续,律师执业证记载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一致;

2.拟派出律师团队的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具备企业清算注销、并购重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税务筹划、股权激励等业务的相关经验,并具备在后续存在的具体专项服务项目,如改制并购重组、不动产处置、投融资服务、产权转让代理、税务筹划、员工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等实务操作的服务能力,能为本服务项目匹配专业律师3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与服务水平;

3.需具备有效统筹整合审计、评估、法务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能力,对具体专项实务操作进行指导;

4.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执行能力。

四、服务期限及成果要求

1.服务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

2.成果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二条采购内容所列各项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企改总结报告。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甲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乙方:

乙方在_______ _组织的________谈判项目中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法律服务项目

二、本合同总价为 ,本总价包含人力、生活保障等全部费用,在执行过程中甲方不接受任何费用的追加。

三、服务期限及付款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60%。

2.完成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总结报告向乙方支付30%。

3.完成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总结报告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10%。

4.与本次法律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长途电信费用、文件快递费用、复印费用、外地或境外差旅费以及其他律师费以外的各项因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发生的支出,由甲方另行承担,并于实际发生后凭相关票据支付。(须经甲方确认并同意)

四、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协助学校完成校属企业改制工作,全程为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所属企业改制的重大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审核、修改学校拟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方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参与学校参股企业退出、转让等谈判活动以及资产、股份转让等事项。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以 律师为主办律师的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校属企业体制改革项目法律服务。

1.负责协助学校对改制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纳入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制定、审核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4.参与制定、审核改制范围内的校属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制定、审核保留企业可能涉及的企业合并、股份转让等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负责起草、审核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请示、报告等相关文件;

7.负责起草、审核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协议》、《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书;

8.对符合清理关闭条件的企业出具自行解算、强制清算等处理方式的《法律意见书》;

9.需针对符合清理关闭条件的企业出具关于收章缴照、冷冻处理等操作方式的《法律意见书》;

10.需针对符合减资条件的企业出具关于公司减资操作的总体《法律意见书》;

11.对涉及股权转让事宜的企业,协助学校审核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企业内部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和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挂牌交易方式转让企业的《法律意见书》。

(二)以下法律服务需另行委托,乙方将参照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及案件具体情况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1.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2.委托事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本项目匹配专业律师3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与服务水平。

2、甲、乙双方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正常情况下,乙方应进行分工协作,确保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及时有效。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甲方现场办公,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3、乙方应充分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对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的甲方企业数据、商业机密和其他不宜或甲方明确提出不能公开的信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付款

见合同:三、服务期限及付款

七、乙方和律师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甲方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和律师的专业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受托法律事务的进展情况。

2、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但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不属于甲方秘密。

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

八、甲方义务

1、如实、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2、及时告知律师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及时更新、提供信息,并为律师预留处理法律事务的合理时间。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九、责任限制

1、除因律师故意造成甲方损失,或者律师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其承担责任的情形外,乙方不对法律服务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2、律师就本项目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法律服务结果作出了保证。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同总金额的2%),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守约方自愿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情形除外)。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经对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共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五份,为此:

1. 完成本项目的初始报价总价为:元(大写)。项目负责人为: 。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5.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6.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开始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此有效期内,我方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7.我方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其他说明:

14.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

报价人(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

(采购人):

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我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我司对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报价:

相关补充说明:

报价人(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

日 期:

谈判法律服务机构(公章):

二○一九年 月 日

(说明:谈判法律服务机构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投标现场,用于谈判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最后报价。)


四、技术方案和服务承诺的详细描述

(主要包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及效果)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条目号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 1.报价人如无任何偏离也需逐条填写此表作出响应,不可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

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谈判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谈判文件要求。


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谈判文件技术条款条目号

谈判文件技术条款

报价文件技术条款

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

2.作为响应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应通过简单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

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谈判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谈判文件要求。


七、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最新的年审合格记录)、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主要合伙人、业绩等相关资料;拟派出律师团队的律师职业资格证明、毕业院校、执业经历、擅长法律领域(企业清算注销、并购重组、资产处置优先)、业绩及联系方式等)


八、强制认证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国家实行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其获得国家权威部门批准的有关证明文件等有关文件(复印件))


九、业绩表格式

业绩表

近三年供应同类或相似货物和服务业绩,包括已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签约

日期

同类或相似货物合同价

业主

名称

电话/传真

1







2







3







……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十、报价人企业概况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报价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年 月 日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全担保,每日均有全省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提供;请体谅我们收集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的辛苦,有诉讼保全担保或解保担保请随时联系我们:贾经理189 1397 8359(微信同号);刘经理158 5051 4679(微信同号)】





标签: 组织 法律服务 企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