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炉本体及附属设施拆除招标公告
6#高炉本体及附属设施拆除招标公告
首钢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高炉本体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高炉本体及附属设施拆除项目,项目业主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事业部,拆除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由于通钢长期规划发展,需对原炼铁老区6#高炉本体及附属设施区域进行拆除。
2.2项目总承包招标范围:
①6#高炉本体及出铁场、6#高炉热风炉及烟囱、6#高炉鼓风站、6#高炉布袋除尘系统、6#高炉喷煤系统、6#高炉炉前除尘系统、6#高炉空压站、老区冲渣泵站等建筑物、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
②6#高炉炉顶设备、6#高炉鼓风机、变电所等设备(详见保护性拆除清单)需保护性拆除。
③清理炉底残铁(约300吨)。
④电缆、管道等改移代换。
2.3具体施工内容:6#高炉本体及出铁场、6#高炉热风炉及烟囱、6#高炉鼓风站、6#高炉布袋除尘系统、6#高炉喷煤系统、6#高炉炉前除尘系统、6#高炉空压站、老区冲渣泵站等建筑物、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6#高炉炉顶设备、6#高炉鼓风机、变电所等设备需保护性拆除,清理炉底残铁。零星电缆、管道等改移代换。所有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拆除至施工地点的自然地面±0mm,拆除废钢按照通钢回收标准切割、检斤后送至炼钢事业部废钢跨,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外运。
2.4绝对工期:40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提供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缴纳社保1年证明,和劳动合同。
3.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3.3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吉林省外企业)或二级(吉林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担任类似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预审审查项目管理机构
5.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合法员工。人员齐全,相应人员有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满足施工要求,须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劳动合同和社保壹年证明。
5.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是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和招标项目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类似的工程(至少有一项拆除业绩),并要求曾经担任项目经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6.2资格预审申请函以及承诺书(附件2)
6.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6.4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6.5其他材料(如有)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发至被邀请人电子邮箱中,同日电话通知申请人。
7.2 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1 资格预审书面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2 月 12 日 11 时 00分,地点为 通钢集团公司设备工程部项目管理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不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9.公告时间: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4日17:00前
10、截止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1、技术、商务咨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宋工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报名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设备工程部进行核验(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未在被邀请范围内的符合条件有实力并且诚实、守信的企业,响应招标文件,均可报名参加。
公开招标公示发布期限: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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