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01-26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十堰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商场(店)、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书店;(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七)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二、实施要求
1、全体居民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佩戴口罩控制措施。2、关闭活禽市场。3、不组织、不参与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十堰市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告。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十堰市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予以通告。电话:*******,此电话24小时值守。特此通告。
为有效切断新型肺炎病毒的传播途径,现就辖区涉旅企业和各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各类文化活动一律暂停。
二、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三、各级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店一律暂停营业服务,不再新组团;各旅行社要主动妥善处理游客退团退费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各星级酒店要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对武汉来酒店入住及就餐客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十堰市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止病毒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扩散,现将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精神转告如下:
一、自1月25日凌晨1时起,全市所有长途客运(包括省内班线和省外班线)班车全部停运,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堰高铁换乘中心封闭运营。
本通告自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止病毒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扩散,现就封闭辖区省道和县乡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4日22时起,辖区通村公交线路全线停止运营。同时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号通告,自1月24日22时起,十堰城区公交线路全线停止运营。
二、自1月26日凌晨1时起,全区所有省道、县乡道全线封闭(马赛路、S446茅塔段、大坪路、泗河路、胡枧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根据《十堰市茅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十堰市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十堰市茅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为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扩散渠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
二、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一律不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开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茅箭区红十字会受茅箭区红十字会委托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联系电话:0719—*******,联系人:郭平 150*****086,银帆 153*****000
2、资金接受捐赠账户:户名:十堰市茅箭区红十字会;捐赠账号:****************8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顾家岗支行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三、捐赠款物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十堰市茅箭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茅箭区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终审:王涛、汪建军
责编:韩苗
来源:十堰市茅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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