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的答疑公示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的答疑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B02009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玉湖片区2019-24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31876m2,总建筑面积10737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331㎡,地上建筑面积约86040.25㎡,为地下1层,4栋高层(2#~5#为33层,1#为30层),1栋多层(9#为8层),6栋中高层(6#为13层、8#为11层,7#-1、7#-2、10#-1为17层,10#-2为15层),11#~13#为1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开闭所,15#为公共廊道,景观构筑物一、景观构筑物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①土石方工程;②桩基础工程(含桩基检测配合);③基坑支护工程(含基坑监测配合);④室外雨污水工程;⑤地下室及上部建筑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含垫层及砖胎模、人防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粗装修工程(含石材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建筑屋面工程、入户门及智能锁等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公共部位精装修(含架空层装修工程、展示区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和泛光照明工程的预埋等安装工程等】;⑥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智能化、泛光照明、市政配套及管网(不含室外雨污水)、智慧工地系统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含答疑)及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83个日历天(含春节及各节假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 采取不记名方式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6层[电梯到15层往上楼梯走1层])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海峡商务中心A座17楼

电子邮件: ********00@qq.com

电话:139*****772

联系人:兰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电子邮箱: ********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媛玲

电子交易平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

联系电话:****-***********-*******185*****788180*****516****-*******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编号:XYZB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标书中:①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2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加2分。

请问,如果我公司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有1个是否直接就加2分

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能否不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直接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材料证明本公司及建造师业绩即可。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1分)是否可以和投标人重复同一个业绩,是否可以直接用业主证明其工程高度100米和项目负责人。

答:①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项“类似工程业绩”加2分。

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第6项和第7项规定执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2、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2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加2分。

若竣工项目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未体现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但我司提供的业绩工程证明材料能体现高度在100米以上,如工程竣工图等,这样是否可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加分要求。

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的,则其所有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且“逾期竣工违约金无上限”。

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亿元,则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15万元,延误6个月违约金达到2700万元,我司认为该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风险较大。建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1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问下项目负责人和建造师可否同一人,或者可以可以委托其他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人不是项目负责人是否不用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答:项目负责人和建造师必须为同一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到场核验登记。若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若项目负责人不是委托代理人的,须另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P11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拟当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当前国家已经取消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本招标项目可以继续使用吗,请明确。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6、招标文件P24页第2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到现场核验登记”,网上报名回执是否为平台上的订单详情页请明确。

答:网上报名回执是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项目报名订单详情截图或打印件。

7、招标文件P36页中表格4.1.9:“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结算书等证明资料提供原件还是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图纸复印件能否用大于A4的纸

答:竣工项目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竣工验收信息,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8、招标文件:P42页中“8.1.4投标报价的各定额子目或材料报价与招标人控制价对应定额子目或材料价(除人工费外)的偏差率”与“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相应控制价的下浮率”在±15%以外的;投标报价中人工费总价与招标人公布控制价相应的人工费总价的偏差率”与“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相应控制价的下浮率”在±15%以外的。”是否要求投标人单独每个清单项目下的各个定额子目对应控制价格相应定额子目或材料价(除人工费外)的偏差率分别都不能超过±15%,还是投标报价总额不超过±15%就可以请明确。

答: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定额子目或材料、设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对应定额子目或材料、设备报价(除人工费外)的偏差率,与“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相应控制价的下浮率”不能超过±10%;投标报价中人工费总价与招标人公布控制价相应的人工费总价的偏差率”与“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相应控制价的下浮率”不能超过±10%。

9、本次招标文件安装工程未明确具体施工范围,而清单编制说明中很多个系统或者设备备注不计入(如抗震支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发电机及进线等),这些系统会在整个安装工程造价占一定比例,请明确本次投标的工程量是否按贵公司提供工程量清单,其他未计入待后期若有中标再进行核对。

答:抗震支架系统已列入暂列金;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已经计入清单中;柴油发电机组、低压柜FAA1、FAA2、FAA3及其出线电缆(含发电机组引至低压柜的母线槽)已计入控制价清单内。

10、招标文件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条“工程量清单核对”要求:中标人应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含1、中标通知书;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相应的的海迈软件电子版及纸质版);3、清单核对造价(含相应的海迈软件版和计算式,非施工要求增加部分造价书)],并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完成核对,时间太短,请予以酌情增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33页)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保修期满二年后28日历天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扣除维修不及时的违约金、发包人支付的保修费用(如有)以及各种损失赔偿金)的 60% ,保修期满五年后28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维修不及时的违约金、发包人支付的保修费用(如有)以及各种损失赔偿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质量保证金一般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返还,合同约定的全额返还时间为5年,时间太长,请考虑调整为2年以内。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招标文件第168页3.2.9报价依据:信息价按照莆田市区201911期清单综合价计取,机械台班单价按 《福建省2019年第四季度清单机械台班》执行。截止目前,福建省2019年第四季度清单机械台班还未发布,是否按第3季度机械台班报价

答:招标文件167页专用条款“3.2.9”报价依据调整为:招标人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填报投标价时,增值税税率均统一按9%计取。信息价参照莆田市区201911期清单综合价并结合市场询价计取,机械台班单价参照《福建省2019年第三季度清单机械台班》,并结合市场询价计取。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固定总价(含税)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

13、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签证进度的支付

(9)施工过程的工程经济签证支付方式:

① 工程变更签证调整价款(扣除合同内未施工项目及变更签证扣减项目的造价)在经过发包人审核并办理完经济签证手续后累计达到200万元(含)后按签证金额的 70% 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② 累计未达到200万元的,不予支付;

③ 余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上述相关条款的约定支付。

建议:过程签证变更款同进度款一起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4、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帐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一次性支付50%,并在支付第二笔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全额扣回。

为确保承包人对安全文明临设施工措施费进行专款专用,发包人将按下表所列阶段和比例进行支付,发包人将按本合同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约定和承包人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及临时设施费分项报价对应表》对安全文明临设投入及措施是否合格、有效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支付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若检查结果合格,则按下表规定支付该笔费用给承包人;若检查结果不合格,待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及相关规定整改合格后支付;如承包人在限期内不予整改,发包人有权将委托他人整改,整改费用将双倍从专项费用中扣除,各阶段支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工程类别

施工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划拨比例

房建工程

临设、道路、绿化、围墙等完成

35%

地下室封顶、施工电梯及塔吊安装完成、施工总平布置到位

30%

外架拆除完成

25%

达到合同约定文明工地要求

10%

建议:因前期临设等花费较多,建议将此阶段比例调整为5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专用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7 关于进度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D行或委托第三方以如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支付进度款(工程款):(1)银行转账;(2)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3)支票;(4)本票;(5)信用卡;(6)国内信用证;(7)委托银行、保理机构等提供保理融资;(8)指定主体受让承包人债权;(9)其他融资工具。如发包人选择的支付方式为票据、信用证或保理等的,相应融资成本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所需材料和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不同意接受前述支付方式或未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建议:付款方式太多,请明确具体的付款方式,建议采用现金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现场踏勘场地内有800KVA配电箱,但是未有水接驳点,是否可以临时提供暂定接驳点。

答:水接驳点由建设单位提供。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4.2(1)写明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

17、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无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图纸,请贵司提供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图纸。

答: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图纸(详见答疑附件2),请各投标人登录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自行查阅和下载。

18、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无详细地勘,请贵司提供详细地勘。

答:详细地勘已经作为招标文件附件,上传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19、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无基坑支护图纸,请贵司提供相关的基坑支护图纸。

答: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图纸(详见附件2),请登录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自行查阅和下载。

20、招标文件22.4.1 技术文件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及页码,应当用A4白色复印纸(有关图纸可用A3白色复印纸)打印,其他不能体现,页码是否能够体现

答:技术文件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及页码。

21、投标须知前附表21.4款 技术文件正本封面使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A4纸封面,副本封面须统一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A4纸封面。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副本封面(一式五份)。正本副本技术文件封面和技术文件外层封套封面是否采用第8章第3节技术文件中的封面。

答:技术文件副本封面须统一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A4纸封面,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副本封面(一式五份)。技术文件正本封面和技术文件内层、外层封套封面参照招标文件第8章第3节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1、招标文件要求开工日期为2020年2月5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9日,总工期为683日历天,经过计算,总工期为684日历天,请核实。

答: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683日历天。

22、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含答疑)及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未见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请贵司提供。

答: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已上传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2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节 合同附件未见,请贵司提供。

答:合同附件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已上传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二、补充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16 元(大写金额: 叁亿壹仟柒佰壹拾玖万贰仟玖佰壹拾贰元壹角陆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excel及XML电子文档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发布(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2、招标文件附件中《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更改,详答疑附件3。

3、招标文件中第3节“投标报价”中“第八、投标报价说明”(9): 本工程混凝土要求采用 商品混凝土 ,厨卫反梁、墙基梁、构造柱、圈梁、过梁及零星混凝土等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实际施工采用与之不一致的不作调整,工程控制价中商品混凝土运距按包干计算,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和自身情况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运费。工程控制价中泥浆、外运土方运距按10 公里计算,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距,结合现场和自身情况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运费。

修改为:本工程混凝土要求采用 商品混凝土 ,厨卫反梁、墙基梁、构造柱、圈梁、过梁及零星混凝土等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实际施工采用与之不一致的不作调整,工程控制价中商品混凝土运距按包干计算,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和自身情况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运费。工程控制价中泥浆、外运土方运距按5公里计算,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距,结合现场和自身情况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运费。

4、招标文件中第3节“投标报价”中3.2.5 关于暂定价材料、设备及暂估价工程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分包工程项目内容

分包估价

(含税)

1

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1352

2

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

1612


合 计

2964

修改为: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分包工程项目内容

分包估价

(含税)

1

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1000

2

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

1000


合 计

2000

6、评标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第8.1.2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的。

修改为:

暂列金额、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费率、总包管理及配合费(含分摊费用)金额、甲供材料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的。

7、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不变。

答疑附件1:《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量清单-答疑版》

答疑附件2:《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整套图纸》

答疑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答疑版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月7日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编号:XYZB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问下项目负责人和建造师可否同一人,或者可以可以委托其他人。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人不是项目负责人是否不用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答:项目负责人和建造师必须为同一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回执到场核验登记。若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须提供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若项目负责人不是委托代理人的,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P36页中表格4.1.9:“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结算书等证明资料提供原件还是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图纸复印件能否用大于A4的纸

答: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结算书等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图纸复印件篇幅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与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二、补充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02元(大写金额:叁亿壹仟柒佰壹拾贰万玖仟玖佰零柒元零贰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电子文档已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月7日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和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编号:XYZB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因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需要调整,招标人调整后以补充通知形式另行发布。

2、本招标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投标人留意相关媒介发布的补充通知等招标信息。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月20日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和补充通知(4)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编号:XYZB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作部分修改,招标控制价调整为: ********9.09元(大写金额: 叁亿贰仟叁佰陆拾玖万伍仟陆佰柒拾玖元零玖分 ),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电子文档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发布(详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2、本次招标范围增加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报价及技术要求、配置标准等相关内容,详附件2~附件9。

3、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不变。

附件1:《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清单及控制价》调整版

附件2:《电梯投标报价表》

附件3:《电梯投标报价要求》

附件4:雍景湾项目电梯土建及设计参数简表

附件5:《雍景湾项目电梯装修表》

附件6:雍景湾项目电梯技术要求及装修标准

附件7:《垂直电梯运行和维保检查评估体系》

附件8:《电梯功能配置表》

附件9:《电梯维保要求》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月22日


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和补充通知(5)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莆田市雍景湾主体总包工程(招标编号:XYZB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不变。

招标人:莆田兆玺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包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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