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的答疑公示
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的答疑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DHFZ2019-021
二、招标货物名称: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车位数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1 | 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25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8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包含设计及其配套工程),并确保在安装调试完毕后30个日历日内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 |
三、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8日u001f--2020年01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9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5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楼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以上如有变更,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招标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街104号
联系人:陈薇
电话:159*****94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
电子信箱:********95@qq.com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帐户 | 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DHFZ2019-02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领取标书登记表 时间: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E-mail:合同包: 手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 |
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由我司代理的编号为DHFZ2019-021的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福建省交警总队立体停车位采购项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02月10日09:30。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
备注::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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