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广福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廖梓祥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0】35号),诉求为劳动报酬及休息休假,金额合计人民币21960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0年01月20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新北路163号D201。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韩承君,电话:********)。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03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的劳动仲裁(2)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仲裁 争议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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