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江玉龙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中咨丽-2020-11;

2.3项目内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建、电气、给排水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建筑面积1783.38平米。

2.4 采购内容: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实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全面协调、监理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委托为准。

2.5监理服务周期要求:自上述工程开工准备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6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7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3.1.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1.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1.7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公司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2017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3.4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3.5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3.6云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登记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29-03)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登记。咨询电话:151*****986

7、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7.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磋商时间:2020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3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29-03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请各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磋商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公告期限

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1月23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玉龙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玉龙县和风路农业银行二楼

联系人:和 工

电 话:139*****26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丽江分公司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五台路丽水园商铺29-03

联系人: 阮 工

电 话:151*****9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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