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6号线勘察报告审查补充公告
地铁16号线勘察报告审查补充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北京地铁16号线勘察报告审查招标公告的内容,以本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工程概况
1.1招标人: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工程名称: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勘察报告审查
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本项目勘察服务费:1532万元
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条件
3.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类别为一类,审查业务范围包括:勘察(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证书合格、有效;
3.3投标人须属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审查类别:勘察类)中的企业;
3.4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5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勘察报告审查业绩,且业绩良好,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土工工程师(岩土)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类勘察报告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职务,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8如投标人已经被确定为本工程的勘察单位,则其投标行为招标人不予以接受。
3.9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4.报名须知:
4.1方式: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7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4.3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务6部)。
4.4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4.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少1份;
4.4.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少1份;
4.4.3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5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闫先生;电话:186*****6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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