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工程监理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工程监理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招标编号:ZKGSG-ZB-********
项目编号:XTJS********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59号、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预算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团山铺路交叉口北侧,向南经团竹路、北二环,终于滴水埠路交叉口南侧。
2.3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58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局部限速60km/h,路基宽度为6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要对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节点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地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就地保护、未知管线迁改、交通疏解、景观绿化工程及配套辅助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5273.37万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②施工: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1 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前。
2.6.2 交工日期:确保2021年2月20日前交工验收。
2.6.3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6.4 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同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综合监理资质。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数量配备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3.5 投标人最低监理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37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上任意一项)工程监理业绩。
3.6 监理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有效时间计算以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以公路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7.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2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3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承诺本项目投标保证承诺采用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20年1月13日起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
6.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投标无效。
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2 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每季度按省住建厅的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住建部门的规定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诚信处罚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10.3 监理单位应设置现场实验室,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检。
10.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180*****99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8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谭梦婷易波
电话:189*****388 134*****676 186*****027
项目(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暂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招标编号:ZKGSG-ZB-********
项目编号:XTJS********1
各潜在投标人:
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20年1月31日(大年初七)起暂停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公示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社会项目、产权交易等各类进场交易,暂停新项目的进场预定。具体恢复交易时间,请及时关注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公告。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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