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巧家县城区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巧家县城区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巧家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4日18时起至疫情解除为止,对县城区人员流动实行严格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白鹤滩镇玉屏、花园、金江、花桥、迤博、北门、莲塘、七里、可福、库着10个村(社区)外的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巧家县城区;确因特殊原因(危重病人、孕产妇、公务活动人员)需进入县城区的,需相关单位出具依据后方可进入。
二、除特殊公务车辆、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生活物资运输车辆、救护车经严格检查和消毒后可以进入县城区外,其余车辆及人员均禁止进入。
三、县城区域实行部门分片包干负责制,由县直挂钩包保部门负责全面排查登记,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一人,并对重点人员落实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各开发小区、公租房、机关事业单位小区(职工宿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禁非本小区(公租房、职工宿舍)人员及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救援车等公务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除外)进入;挂钩包保部门要联合物业公司在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严格按零报告制度要求,每天将摸排登记情况报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对体温超过摄氏37.3度的人员,及时引导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报告;小区(公租房、职工宿舍)居住人员每次进出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一律禁止进出;有外卖、快递等服务的,由居住人员自行到小区疫情防控检查点处领取。
五、严禁组织、参加各类聚会聚餐和娱乐活动,不得走亲访友、不得相互串门,每户每天只允许1人外出1次购置生活必需品。
公安、城管执法和挂钩包保部门要加大社会治安管控,对拒不配合、拒不服从管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移送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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