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磁力搅拌器、淋洗液发生罐及阳离子捕获装置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磁力搅拌器、淋洗液发生罐及阳离子捕获装置招标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磁力搅拌器、淋洗液发生罐及阳离子捕获装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1、产品名称:磁力搅拌器 型号:RT10 品牌:IKA一、产品参数*1、每个搅拌点最大处理量: 0.4 L2、搅拌转速范围: 0 - 1000 rpm3、加热盘材质: 铝合金4、控温范围 (盘面): RT- 120℃5、介质最高温度(与容器有关):70℃6、10点高效加热磁力搅拌器7、搅拌位点偏差:0%8、加热薄片为加热板提供均匀的温度分布9、具有正反转功能,提供更好的混合效果*10、无磨损磁力线圈确保运行安静及稳定11、内置经济运行模式,可降低盘面自热12、IP保护等级: 4013、外观尺寸: 190 x 610 x 60 mm; 重量: 7.5kg*14、质保期:2+1年15、提供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二、配置主机一台。2、产品名称:淋洗液发生罐及阳离子捕获装置 型号:ECG III MSA/ Ion CR-CTC 品牌:赛默飞一、产品参数1、淋洗液发生罐可以电解产生高纯度甲烷磺酸,适用于 Thermo Fisher RFIC 系统上的等度和梯度运行。2、用于阳离子分析的 Dionex 甲烷磺酸EGC 淋洗液发生罐,自动生成甲烷磺酸淋洗液。3、该甲烷磺酸淋洗液发生罐可提供标准压力 (ECG III MSA)。4、甲烷磺酸淋洗液可与氢氧化物选择性色谱柱(例如 Dionex IonPac CS12A、CS16)配合使用。5、Thermo Scientific 戴安Ion CR-CTC连续再生阳离子捕获装置,阳离子捕获柱包含高容量,低效率,在氢离子型阳离子交换树脂,从洗脱液去除微量阳离子污染物。6、捕获被安装在现有的淋洗液中的阳离子污染物,以防止假峰和梯度色谱过程中减少基线漂移洗脱液线。7、该戴安的IonPac 500支持HPIC。8、系统压力达3000Psi。9、对于RFIC MSA淋洗液使用时需戴安CR-CTC配套使用。10、此产品需是赛默飞原装进口正品,且提供上门安装服务。11、质保期:1年12、提供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二、配置1、淋洗液发生罐 1套2、阳离子捕获装置1套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和售后服务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报价开始时间:2020-02-11 11: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20-02-11 14:00:00(北京)
无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一)交货时间:
2020-02-28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单位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 系 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电话: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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