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2020年二、三季度聚烯烃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招标公告
石化2020年二、三季度聚烯烃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N124-WZ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0年二、三季度聚烯烃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采购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0年二、三季度聚烯烃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
2.2 招标范围或数量: FFS重载膜膜卷3100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最高限价表)
2.3商务计价方式:国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含材料费、加工费、印刷费、人工费、损耗、储存、运输、保险、装卸及搬运费、必要的检验费、管理费、利润、13%增值税费及到达买方库房所在地车板交货等全部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总价4650万元(含13%增值税),单价15000元/吨(含13%增值税)。*超过此总价和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聚烯烃包装库房(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2.6 工期或供货周期:
(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中标候选人推荐建议通知中标候选人进行包装线试用,中标候选人收到招标人试用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第一次试用的重载膜卷,如试用不合格,则试用次日起5日内交付第二批试用的重载膜卷。试用合格后由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一经试用合格则根据招标人采购计划邮件开始供货。两次试用均不合格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买方按照月生产计划电子邮件向卖方下达采购计划通知(包括FFS重膜数量和印刷版面),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电子邮件采购计划(包括数量和印刷版面)通知后按日(每月送货天数为25-31天)交付当月订购的FFS重膜。如买方有紧急FFS重膜需求时,卖方接到买方电子邮件采购计划(包括数量和印刷版面)通知后5日内开始按日交付当次订购的FFS重膜。
2.7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 0058-2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但须单独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业绩需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500吨的同类产品(FFS重载膜)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属炼化企业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注:(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业绩以销售发票显示数量为准,每张发票均需提供对应销售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2)合同签订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同类产品:指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FFS重膜与招标采购货物材质相同。
*6、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吹膜、印刷、压花、折边等全部工艺流程),吹膜生产设备不少于2套,且必须含1套及以上进口设备(须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者需注明原因),设计生产能力≥7200吨/年,并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格式包含但不限于说明、图片、发票等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且除必要的添加剂外,主要材料茂金属必须使用进口产品,其他主要材料使用在石油、石化行业内专业销售公司购买的全新原料生产,并提供以往进口茂金属原材料采购发票供验证。
*7、投标人须具有相关出厂检测检验设备及专业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拉力机、摩擦系数检测仪、冲击试验机。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印刷经营许可证》。(未定期取得年审者需注明原因)
*9、投标人须承诺:有能力按日历日供货,正常情况下保证每天供货量20吨,最大保证日供货量30吨。
*10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中与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要求,且必须全部满足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 0058-2011》。
*11、投标人须承诺:
(1)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聚烯烃包装线试用两次,每次重载膜卷数量为350公斤(版面参见附件1)。(招标人出具试用报告(详见附件),试用报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 0058-2011》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 0058-2011》”为依据,试用合格的招标人予以结算,试用不合格的重载膜包装袋招标人不予结算,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中标候选人在重载膜卷(除必要的添加剂外,主要材料茂金属必须使用进口产品,其他主要材料使用在石油、石化行业内专业销售公司购买的全新原料生产,不使用再生料生产)试用前须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5万元的试用保证金,若试用的重载膜卷在出厂销售1个月内没有受到质量投诉,试用保证金予以退回;若试用的重载膜卷受到质量投诉,招标人在扣除赔偿金后予以退回,试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赔偿金的,由试用重载膜卷供货商负责补偿。(不按时提交试用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3)中标候选人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在距招标人库房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设立库房。并承诺储备三种聚烯烃常用重载膜卷且在日常供货状态下库存≥200吨。
(4)保证招标人在聚烯烃产品包装线正常连续包装的使用要求。
(5)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重载膜卷进行一次随机抽检,并进行型式检验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03200.1-2016)》中与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要求及附件2《技术要求》中标注有*条款的要求)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BB/T 0058-2011》,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首次抽检不合格的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二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每次送货时需提供制造商的检验报告(或检验单)。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4、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2月8日08:00至2020年2月14日17:00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1000元人民币,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购项目,实际购买项目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XN124-WZ033-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wenmiao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124-WZ033-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 XN124-WZ033-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124-WZ033-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本招标公告 。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系人: 温先生
电话:***-********
邮箱:wenmiao_xn@cnpc.com.cn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电话:王先生***-********/陈女士 ***-********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注: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如开标时间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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