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居民住宅区、家属院(楼)、自建房等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居民住宅区、家属院(楼)、自建房等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依靠群众,联防联控,坚决遏制疫情的蔓延传播,切实保障全县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疫情防控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蔓延。凡近期有过洛阳市以外旅居史或与重点旅居地人员有过接触史的返宁居民,请自觉报居住地乡镇政府、社区(村)、派出所备案,严格落实“四包一”“一包一”措施,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要密切关注自己身体状况,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杀防护等措施,严格做到不接触他人,不随意外出。
二、严格车辆人员管控。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本小区。小区居民和车辆不得随意出入,必须进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并详细登记备查。参与疫情防控的公务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并且进行登记以后方可出入。所有进出车辆严禁携带其他私乘人员。
三、全面关闭公共场所。即日起,小区内游园、广场、棋牌室、健身房等各种公共娱乐和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关闭,严禁辖区居民在公共区域扎堆聚集。
四、做好居民自身防护。小区居民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第一时间带好口罩到县医院、中医院等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不要参与社会活动,不邀请本住户以外人员到本小区串门走动,不要在家中聚会待客,保持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进行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生活垃圾,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社区居民不饲养活禽,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铲除病毒滋生和传播的土壤。
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责任单位每天要对小区楼道、公厕、垃圾点等公共场所进行至少两次消杀,消杀工作要明确专人监管实施,做好消杀记录。
七、增强战胜疫情信心。要相信科学,听从卫生防疫部门专业指导,不信谣,不传谣,对蛊惑人心、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举报,坚决斗争。
八、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头引导群众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榜样和示范,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同携起手来,勠力同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洛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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