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2020年县城区街景布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霞浦县2020年县城区街景布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霞浦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福建文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1]GK[TP]*******的霞浦县2020年县城区街景布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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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60204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1 | 1项 | 国内 | ******* | *******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 天内交货,在2020年1月21日前必须安装完成。;
4.2交付地点: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工程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安装调试成功后乙方协助甲方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成交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工程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安装调试成功后乙方协助甲方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成交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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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0 | 待撤展结束后支付合同价80%。 | |
2 | 20 | 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合同价2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保证金公对公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问题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2月12日起至5天内撤除完毕。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工期为10天,要求在2020年1月21日前必须安装完成。每延期1天,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3%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封顶为履约保证金10%。若中标人逾期交付达4天(含4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因成交供 应商逾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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