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2月7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加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理,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

  在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流程,合理规划布局。特别是要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作为重点单位,强化对急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和科室的管理。

  在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做好医务人员特别是重点部位医护人员防护,坚决避免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并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加强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


转自: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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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人防护 防控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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