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00002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1-23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0-01-23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2-18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2-18 09:00:00 | ||
正式公告 |
?
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水务局以承发改农经[2019]389号批复,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承发改招标核字(2019)13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201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任务为小流域治理23平方公里,水源工程55处,节水工程55处。
2.3建设地点:兴隆县境内
2.4招标范围:兴隆县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
2.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小流域工程治理面积23平方公里(34500亩),主要治理措施为封禁治理27436亩,设置封禁标志牌14个,设管护员13人;水蚀经济林地治理工程7014亩(其中土坎水平阶6900亩,石坎水平阶114亩);营造经济林(红果)50亩;建设浆砌石护坝5894米,修建作业路3.2公里。
第二标段:
1、水源工程
水源工程55处,设计新打井36眼,维修旧井1眼,建设泵房1间。配置各种型号水泵37台套,水泵配套接电缆5830m,管路15164m。。
2、节灌工程
节灌工程55处,新打井23眼,维修旧井1眼,建设蓄水池2座,泵房8间,水利配套5处。配置各种型号水泵29台套,水泵配套接电缆4565m,各种规格管路60111 m,可发展灌溉面积2425亩。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3月0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投标单位可于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23日17时00分前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 )下载文件;
4.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2月18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兴隆县行政审批局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帐? 号:130*****308********1-0373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开标时核验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底单原件,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须装订在标书内。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7. 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7.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20年01月17日9时00分至2020年01月23日17时00分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20年01月31日9时00分至2020年01月31日17时00分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进行公布,不在另行通知。如未看到所发出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视为认同。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兴隆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处
联 联系人: 王站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鑫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佟王府17号(青年创业园区)二楼B306室
招标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