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人事处关于推荐李星同志为甘肃省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陇东学院人事处关于推荐李星同志为甘肃省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和甘肃省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教人函〔2020〕6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及学校审核,同意推荐李星同志为2020年度甘肃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2月5日至2月10日,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或校纪委反映。
李星,男,汉族,1979年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为陇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近五年来,在服务革命老区经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各类科研项目10项,获得市厅级成果奖2项及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庆阳市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方面成果显著,为革命老区地方经济的加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符合甘肃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选评选要求的基本条件和第3条评选条件。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综合室)
****-*******(人事处)
人 事 处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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