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SBCBTFH-2019-2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概况
(一)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规范)
(二)标包划分:
包1:现金解款人员及清分人员外包,预算金额:175万元/年。
包2:现金寄库环节外包:预算金额:74万元/年。
合计采购预算为:249万元/年(含税)。
(三)合同有效期:一年。
(四)中标份额划分:每个标包中标人数为1名,份额100%。
(五)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合计采购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相关资质,并提供经投标人盖章的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八)投标人人员需提供与本期服务范围要求相应的资质。
(九)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3. 申请人(含授权此申请人的制造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申请人(含授权此申请人的制造商)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6. 申请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 申请人(含授权此申请人的制造商)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工作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民族东路华丽家族底店30-201、3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包头市分行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民族东路华丽家族底店30-201、3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包头市分行办公室。
(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http:///)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民族东路华丽家族底店30-201、301
邮编:014010
项目联系人: 席阳
电话:****-*******
电子邮箱:********0@qq.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
2020年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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