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招标公告
中央厨房招标公告
中央厨房竞争性磋商采购 |
招标公告编号 | LNHJ********1 | ||||||||
商品品目 | 正版软件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中央厨房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采购公告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浑河站小学委托,对中央厨房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LNHJ********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2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20年02月14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2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平区浑河站小学 地址: 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项目联系人:邹胜 联系电话:138*****62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京南街666号10-3 项目联系人:史波 联系电话:130*****419 开 户 名: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华支行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 ||||||||
标书价格 | 500 元 | ||||||||
开标时间 | 2020-02-18 |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鸿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注信息 | 无 |
标签: 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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