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XJCPZFCG—2020—02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XJCPZFCG—2020—02
一、 采购项目编号: XJCPZFCG—202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项目 | 1 | 家 | 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贴息的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供应商必须是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县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且必须在喀什地区(各县市)内设有分行或支行,本项目只接受其在喀什地区(各县市)内设立的分行或支行投标,同一银行系统内,仅允许一家支行或分行作为投标供应商,同时如为支行投标须有分行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9、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2-10 至 2020-02-14 19:00:00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扫描件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北京时间10 : 00-14:00, 16:00-19:00,节假日休息)上传至( ********42@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注:报名资料中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的企业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扫描件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北京时间10 : 00-14:00, 16:00-19:00,节假日休息)上传至( ********42@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注:报名资料中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的企业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2-24 16: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A区会议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2-24 16:30:00
九、 磋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A区会议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扫描件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北京时间10 : 00-14:00, 16:00-19:00,节假日休息)上传至( ********42@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注:报名资料中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的企业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贴息的贷款业务。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晨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良斐
联系电话:181*****997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2405号
2、采购人名称: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穆拉提
联系电话:138*****228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涛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218/20202/c56c5e30-aa30-45f3-9ee2-27ae61eb3664">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项目(二次).docx
1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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