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JN110206-02SG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苏源大道南延(阳山河-云台河段)路灯电缆恢复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发[2011]2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苏源大道南延(阳山河-云台河段)路灯电缆恢复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路灯电缆恢复工程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至 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证书);(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符合并提供承诺书);(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0)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1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12) 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提供承诺书);(13)企业江宁地区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有效手册);(14)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投标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符合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工程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投标的建造师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
4.本次资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七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将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7.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8.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0.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原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0-10 9:00到 2011-10-14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宁开发区将军路166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光宇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
***-*******;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
***-********;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