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C07001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前园宝晖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6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总建筑面积8742.97m2,地上建筑面积3531.03m2宿;层数: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8.35m,属多层建筑;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投资约767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投资约767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等相关文件,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1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2 月3 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 ,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427,传真:/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A-203 ,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hj********@163.com
电话:183*****701,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1、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狮建招[2020]004号 】原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公安局,修改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均予以修改。
2、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宿舍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3、本工程全部采用在线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须到场,同时取消投标人应到人员验证环节。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均予以修改。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4、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规定事项不一致的,均予以调整。
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可在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寄件方式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寄件地址: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收件人:黄苗茹;联系电话:183*****701),若未及时寄到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4日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延长本项目的开标时间,现将本项目的相关时间修改如下:
1、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25日9:30分,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
2、本补充通知(2)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2)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2)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2)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 月 7日
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延长本项目的开标时间,现将本项目的相关时间修改如下:
1、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26日9:30分,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
2、本补充通知(3)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3)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3)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3)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2 月 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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