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方国际电力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次公告)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一)。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通用资质和“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二次公告)对投标人的专用资质要求”(参见附件二专用资质要求一览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2)不接受代理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应提供产品营销模式证明,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对于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产品只接受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6)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三年以上的成功代理经验(附至少两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同一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产品参加投标。

1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光明大厦504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200号)购买。
(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标书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购买包数、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同时保证所支付的款项于10月17日17:00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经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付款回执单(存根)复印件领取相关发票,凭发票领取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北方国际电力工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帐 号:2100 1370 0080 5251 7037
(3)凡购买招标书一律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汇款,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于2011年10月31日8:00-9:00(北京时间)递交到沈阳金都饭店(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
a. 商务投标文件
b. 技术投标文件
c. 开标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
d. 《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附件3
e. 《投标厂家递交投标文件确认单》见附件4
f.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存储,务必和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单独密封)
g. 投标保证金付款回执单(存根)复印件(各投标人须在10月17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招标人不接受电汇之外的保证金形式,每个投标人提供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2)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
(1)咨询答疑事宜通过传真提供问题,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2)相关变更和答疑回复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17:00时。
(3)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传真澄清问题。
联系单位:北方国际电力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威、龙宇、刘奎武、宿越
联系电话:***-********-9 传真:***-********


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项目只接收已参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会员供应商2011年度资格审查的会员(已提供纸质资料)参与投标。
2) 考虑到投标人生产能力及供货周期,为保证工程进度,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的中标包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包,招标人不保证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在其所投的各包中均能中标。
3) 请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封筒时,按如下要求制作:
a.封面纵向制作且必须标有物资名称、招标编号、包序号、投标人名称等。
b.招标编号设置在投标文件封筒右上角处,统一采用宋体三号字加粗。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北方国际电力工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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