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招标公告
201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招标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201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东平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近三年完成并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重大工程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公益等项目中,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用科技成果;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技术上有较大创新,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优于同类技术,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发明成果;
(三)在科学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在数据收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另加封面,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东平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三)研究工作报告、技术工作报告;
(四)应用证明(原件);
(五)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六)其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三、申报程序
(一)乡镇所属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乡镇政府盖章后统一报县科技局;
(二)县直单位完成的成果,经部门初审盖章后报县科技局,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每个项目承担人员不得超过5人。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材料要规范准确、内容要真实可靠。
(二)要突出科技成果的创新点,性能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三)取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可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四)技术工作报告应具备的基本内容:1.立项背景;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采用的技术原理、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必要的图表);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比较;5.应用推广及论文引用情况;6.经济、社会效益。
(五)要严格按照评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认真遵守评审纪律,对伪造材料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
联 系 电 话:*******
东平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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