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项目编号:1.镇江市殡葬管理处的镇江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场地平整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2.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京口区谏壁镇上虞村招标类型:施工所属地区:市辖区(2)工程规模:土石方约5...;项目简介:/images/line2.gif">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项目编号:1.镇江市殡葬管理处的镇江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场地平整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2.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京口区谏壁镇上虞村招标类型:施工所属地区:市辖区(2)工程规模:土石方约5..." />

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
1. 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的 镇江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场地平整 已经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京口区谏壁镇上虞村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土石方约50000立方米 建筑面积:7000.00 工程性质:土石工程 招标金额:6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10-20 至 2011-11-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0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土石方工程三级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0)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 资审时须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4、报名单位必须于参加开标前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帐户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细则
(1)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A、评标实施细则:
①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②然后,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最后,技术标书合格的投标书,将由经济标评委对其经济标书进行评审。经济标评委对各单位投标报价,按照从低价到高价的顺序开始按招标文件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有效报价的认定:上限按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计算,下限采用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方法一确定。投标报价低于下限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出不低于有效报价的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B、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2)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除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3) 请申请人于2011 年9月 30日至2011年10月 11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及企业加密锁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316室)报名,并至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四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9-3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1-10-11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8:00
获取文件地点: 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
10. 请申请人于 2011-9-30 至 2011-10-11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谏壁上虞村
联系人: 吴克全 电话: 133*****379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
联系人: 周斌 电话: 130*****28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9-30 至 2011-1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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