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司法、环保业务用房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档案、司法、环保业务用房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襄城县档案、司法、环保业务用房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档案、司法、环保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城县档案局、襄城县司法局、襄城县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城县档案局、襄城县司法局、襄城县环保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襄城县档案、司法、环保业务用房
2.2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襄城县城区八七路东段
2.5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项目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项目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
装饰工程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其它内容。
监理标段:项目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7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具有独立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3.4、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7、具有独立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8、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9、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3.10、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本次招标若报名超过七家时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若需进行资格预审时,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结束后出售,售价500元/标段)。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襄城县建设局九楼值班室报名。
4.2施工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类似合同、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内容必须打印、手写无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监理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书、企业类似业绩、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内容必须打印、手写无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
4.5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时,需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豫备案手续,并到许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许备案手续;省内许昌市外企业参加投标时,需到许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许备案手续。许昌市襄城县以外企业参加投标时,需出具襄城县招标办进襄备案证明。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人民币2000元;监理标段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
5.2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档案局、襄城县司法局、襄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2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6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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