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房楼10KV配电室、外电源及自备电源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门诊病房楼10KV配电室、外电源及自备电源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病房楼10KV配电室、外电源及自备电源供电工程已经过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 京发改【2008】1725号 ,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房山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病房楼10KV配电室、外电源及自备电源供电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5号
3、建设内容:工程施工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报名须知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现场报名,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携带两份,只有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报名,未经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六、其他
1、本工程施工不提倡联合体、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2、本工程施工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他方式的报名;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工作,具有不良行为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5、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邮政编码:102413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隗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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