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HBCT-20007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延召、刘彦军
项目联系电话:****-********,133*****7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凤中路6号
联系方式:张江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延召、刘彦军****-********,133*****77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09.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00至2020年02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6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有意向参加征集的应征申请人需先在征集组织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报名登记,应征报名表和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报名表填写后请以Word版本及PDF版本发送到邮箱ctzblt@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咨询服务机构,征集组织咨询服务机构收到报名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发送给应征申请人,应征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等事件。4.2 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相关资质或资格;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依其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具有从事城市规划的资格或营业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应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中国境外的规划或设计机构须与中国境内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联合应征。4.2.3项目首席设计师,具有注册规划师及高级职称,具有类似城市设计经验,最近三年来有良好的城市规划设计业绩和信誉,无不良记录。4.3应征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城市设计及产业规划业绩;同时,应征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产业规划、区域分析、交通分析和形态设计能力。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4.4.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4.4.2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文件,冠状病毒防疫期间按照国家、省市防疫要求执行。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2-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6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6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城市的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开发品质,强化高邑县区位及交通、产业发展优势和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和管控,精细化城市设计格局,保护好生态格局,留住城市文化基因,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带动全域均衡发展,由高邑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组织举办“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面向境内外征集规划方案,遴选出一批优秀的规划设计团队,为打造布局合理、产业兴旺、功能复合、形态优美、特色鲜明、魅力独具的城市风貌提供设计思路,为助推高邑县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城市贡献力量。
本次征集活动,拟面向境内外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名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城市设计方案。
(1)项目名称: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2)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高邑县,位于太行山东麓,总体趋势西偏高、东偏低,地势平坦,高邑县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距河北省会石家庄50公里。县域面积222平方公里,辖四镇一乡,县域总人口21万。高邑县是河北省南部重要交通枢纽,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107国道、石武高铁、红旗大街南延纵贯县域南北,交通条件便利,石武高铁"高邑西客站"是石武高铁线唯一一家县级站点,为石家庄-邢台之间唯一站点,距石家庄仅13分钟车程。
高邑县历史悠久,史记记载中的"刘秀登基"之地。现仍有千秋台遗址、赵南星祠堂、房子郡遗址等历史遗存。
高邑县主城区现状建成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城区路网基本形成了"六纵六横"的主路网格局,居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公园、工业、仓储等功能完善,高邑县城环境优美,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另外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天然气站及供气管网等设施完备。
(3)项目规模:研究高邑县县域范围,重点针对高邑县主城区(远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19平方公里,规划主城区人口约18万人。
(4)项目内容:
1)城市创新发展专题研究:
分为三个内容:第一,以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精神为研究依据,综合分析研判高邑在京津冀地区中的区域发展定位,结合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政策明确高邑区域城市定位和综合发展战略,重点研究高邑在冀中南地区特别是周边六县中的发展态势,科学制定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目标及措施;第二,根据国家、省市及高邑周边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结合高邑现有产业情况研究主导产业、产业链体系规划及总体布局规划,按照“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理念引导县域内产业有序开发、合理布局;第三,研究城市运营创新途径及措施,统筹安排各类重大设施、重点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结合投融资、PPP等城市运营模式探索城市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技术,助推城市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增长新动能,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来探索城市跨越式发展的新途径。
2)总体城市设计:重点研究中心城区整体空间,加强分析城市与自然山水、历史文脉、人文景观等资源所构成的关系,提炼高邑的城市特色,明确城市设计整体定位及总体思路;结合相关规划及城市定位确定中心城区建设规模、发展方向及布局,明确城市总体发展框架,确定用地布局、功能分区、道路系统及空间形态等总体城市设计要素,打造空间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大气彰显的中心城市发展布局;加强现状问题分析与研究,从问题导向出发提出中心城区发展思路及发展路径;注重对中心城区的风貌分区、公园绿化、开放空间、天际轮廓线、建设强度及建筑高度控制等要素进行分析,加强城市整体形态的引导,打造风貌独特、尺度宜人、宜居宜游的中心城市;针对廊道控制、历史街区、文化景观节点、城市夜景、城市色彩、城市雕塑小品等提出景观控制导引和设计构思,彰显城市品位和魅力。
征集设计周期:征集阶段设计周期约40天。2020年2月28日发出高邑县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征集文件,2020年3月2日进行项目情况介绍会和现场踏勘,届时应征人的首席设计师应按时出席项目情况介绍会。以上时间均为暂定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调整。
七、其它补充事宜:
8.1应征设计补偿金
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
8.2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优胜设计方案的评选和后续设计工作
8.3.1优胜设计方案的评选
主办单位将设立专门的优胜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选出一个优胜设计方案,并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进行公示。
8.3.2 后续设计工作
获得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将被授予本项目的城市设计方案深化和规划编制的合同,合同金额控制在869.5万(含税)以内。
项目单位将邀请相关公证机构及监委全过程公证及监督。
深化设计内容主要有:
(一)综合统筹各参与单位的专题研究方案和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研究和总体城市设计成果;
(二)中心城区的详细城市设计(约3-5平方公里)和部分专项城市设计(待定,不超过两项),同时结合城市设计编制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约19平方公里)。
深化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在总体城市设计征集结束之后,即由专家评审出优胜单位以后。由项目单位出具具体深化设计工作方案,安排优胜单位进一步对接深化设计工作,具体深化设计深度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规范规定,同时须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核,具体内容及工作时间要求由项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确定。
8.3.3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上述费用包含中国境内(外)所有税费。
9. 其它条款
9.1知识产权
9.1.1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设计方案均不退回。
9.1.2应征人对应征设计方案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
9.1.3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本项目的规划编制或规划方案综合调整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成果。
9.1.4 主办单位以及应征人均不得将应征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9.1.5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并应承诺征集不会因采用应征人的设计方案、成果而在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受到的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如有发生时,应征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负责处理,同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给项目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应赔偿项目主办单位由此遭致的全部损失。在此情况下,项目主办单位有权随时终止与应征人已经达成的设计合同及其他任何有关本项目中各个具体项目设计的承诺或协议性文件。
9.2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9.3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主办单位之间与征集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应征人随应征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9.4解释权
解释权: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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