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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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岩土勘察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B-HD-YJS-FWZB-001)
招
标
文
件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
由我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岩土勘察工程已进入准备阶段,现拟对本项目岩土勘察工程进行招标,诚邀施工能力及管理素质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专业公司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云居山安置房片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房建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包括山下安置区、商业街、游客中心、换乘中心、山上门楼、禅居酒店、禅修寓所、禅茶中心建设和改造,小真公路优化及相关配套的市政、景观灯工程。以上均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类似工程业绩。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山上及山下范围内岩土勘察工程,具体工作范围、责任区段或施工项目、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或招标人现场指令为准,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划分,且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或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做出必要的调整及另行指定分包商的权力。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岩土勘察:勘探孔240个,均为钻孔,孔深约15~20m。
本工程范围不但包括上述的直接工程,且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
四、投标人权利和责任
4.1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服务,提供与勘察内容有关的技术咨询和疑问解答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勘察报告。
4.2 如投标人勘察提供的数据有误或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补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4.3 投标人应将异常勘察数据及时通知招标人项目部。
4.4 本合同约定投标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招标人及时支付合同款项时,投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工作,招标人有权暂扣合同应付款项直至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4.5如投标人未遵守现场安全制度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
4.6所有勘察项目完毕后及时出具书面勘察报告,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用中。
五、工期要求: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指令进场施工,并确保按招标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
2、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将承担工期违约金,具体详见分包合同约定。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投标人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具体详见分包合同及附件《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中的要求。
2、施工现场达到“ 九江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九江市优质工程”标准。
七:报价方式及说明:
1、本分包工程报价采用清单形式报价。
(1)报价方式为价税分离报价,一经双方确认,单价不作调整。
(2)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投标人承担工作有关的所有费用,不再发生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上缴国家、地方、其上级单位的各项税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价格应当包括为进行和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或者是为了保证工程竣工而可能变为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的工程、工作的费用支出,无论这些项目及费用是否在合同中单独说明或明确提及;
八、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节点及额度,以分包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需开具正规合格发票收取工程款,投标人应上缴国家和地方、上级单位的各项税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1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或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上述副本验证后返还。随标书另行报送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2对于非江西省企业须满足详细省及九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施工的准入要求。
1.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表)。
1.4投标人近三年曾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有效信誉或荣誉证书。
1.5有关目前涉及投标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资料。
2、商务文件:
2.1经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格式见附表)。
2.2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4投标编制说明。
2.5报价单(投标人按施工内容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为让利,合同中不再增加此项费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
2.6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书
2.7投标竞争优惠条件承诺书及违约接受处罚承诺书
3、技术文件: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送:
1、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
2、投标文件袋装密封,封面注明“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岩土勘察工程投标书”,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
3、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密封于二个包装袋内,于201 年 月 日 时前送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部,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递送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开标:
1、招标人将内部组织、以非公开方式开标。
2、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约见某个投标人并告知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议标、洽商。
3、招标人将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未能中标的信息,但并无义务对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解释。
4、招标人经评审选定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期限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十三、评标原则:
1、通过对投标人的邀标文件的响应度、报价、投标承诺、企业信誉、企业规模、实力、资源配置、管理素质、类似工程业绩、优惠条件及招标人考虑的其它因素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选择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邀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投标人的要求的投标人洽谈,条件优者中标。
2、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3、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将本工程合同划分为几个合同段及确定一家或几家中标单位。
4、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
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4.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编制。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十四、招标人接受任何投标、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约以前始终保留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包括标价最低的投标),或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当招标人决定行使这种权力的时候并无义务对受到影响的投标人说明理由或作出解释。招标人对由于他行使这种权力而可能对投标人产生的任何影响不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与此有关的来自任何投标人的索赔或其他补偿的要求。
十五、其它:
1、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领取本招标邀请书及递送投标文件。
2、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签定分包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必须确保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招标人要求按时进场并确保劳动力充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6、投标期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所发生的书面材料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联系部门: 项目商务部 ; 联系人: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13961447555 ; 传真号: ;
投 标 函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部
1、根据已收到的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岩土勘察工程招标邀请书(编号:CSCEC-2B-HD-YJS-FWZB-00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规定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书中的各项综合单价进行投标,并按上述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规定竞标该岩土勘察工程。
2、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我方将为我方对招标文件的误解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约定完成该任务。
4、本投标文件将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如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我方有挂靠、转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
主项资质及等级 | 拟使用资质及等级 | |||||
资质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高级职称人员 | ||||
中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技工人员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投标人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公司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部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永修县云居山东部片区人居环境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岩土勘察工程招标邀请书,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保证在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三、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转让资质证书供他人挂靠投标等行为。
四、若中标,将按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包干,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提出增加各种费用的要求,按招标邀请书及合同的要求完成本项目任务。
五、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管理及作业人员并投入满足本工程要求的机械设备,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作业。
六、若中标,将密切配合贵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贵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七、若中标,将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履约,不发生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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