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租赁招标公告

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租赁招标公告


长治市公安局长治市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长治市公安局就长治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租赁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长治分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126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杨帆 139*****858

邮编:046000

长治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电话:0355—*******

邮编:046000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治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租赁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贾忠亮

工程师

市政府信息中心


赵亮

工程师

市财政信息网络中心


齐捷

法律

市国库支付中心




项目描述

按照公安部对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我省公安大数据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民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能力和水平,9月14日山西省公安厅组织召开了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会,并下发了《长治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方案》。12月2日省厅在太原按照涉密项目招标流程,完成了对山西公安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将于12月20日按照项目招标合同为我局下发相关软硬件设备。鉴于我局机房已满负荷运转的实际情况,市局党委研究决定采用租赁电信运营商机房的方式完成我局大数据应用中心机房环境准备工作。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因实际考察只有移动公司机房可满足项目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省厅《山西省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晋公通字【2018】120号)和《长治市公安局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经前期对我市现有运营商机房环境调研,满足该项目需求仅有长治移动分公司一家运营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长治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13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中心机房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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