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垃圾处理场改造建设(焚烧发电)PPP招标公告
丹东市垃圾处理场改造建设(焚烧发电)PPP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市垃圾处理场改造建设(焚烧发电)PPP项目规划修改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丹东市垃圾处理场改造建设(焚烧发电)PPP项目
2、项目位置:振安区同兴镇龙母村八组(原同兴垃圾场内)
3、建设单位:上海电气集团(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1)规划用地面积约12.8587公顷;(2)地上建筑面积约34406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108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3322平方米。其中:综合管理楼建筑面积55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4平方米;综合主厂房建筑面积23206平方米;综合泵房建筑面积 186平方米;油泵房建筑面积43平方米;飞灰养护间建筑面积317平方米;中水处理车间建筑面积337平方米;厌氧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渗滤液处理车间建筑面积6408平方米;计量间建筑面积43平方米;主厂房(二期)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3)计容建筑面积约34406平方米;容积率0.27;建筑密度17%;地面停车位18辆;油罐(柴油罐)容积1×50m3、沼气罐容积1×200m3;规划建筑高度:3号建筑1层不大于49米,2层、3层及5层不大于22米;11号、12号、13号建筑1层不大于12米;15号建筑2层不大于22米;19号建筑1层不大于49米;其他建筑1层不大于5米,2层不大于10米;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具体详见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图(方案19048-1)。
三、公示时间 2020年 2 月13 日至2020年 2 月26 日
四、公示渠道 施工现场、丹东日报、政府网站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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