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施工电梯租赁 招标公告

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施工电梯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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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2020年1月


第一部份 投 标 须 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已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现拟对本工程招标,希望与符合资质要求、有施工实力的单位合作,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1.2建设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1.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12招标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施工电梯租赁。

a)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相关文件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

b)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作内容。

2.招标方式及领取招标书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工作由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1.2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不设标书费用。

2.1.3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会议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撤销其投标资格:

a)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 中标单位未能按招标单位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c) 各投标单位间有串标行为的。

2.3招标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杭州市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8款和第9款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评分办法

第三部分: 报价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 合同

3.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后承担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交的标书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 招标文件的答疑

4.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应当在2020年2月15日 17 时前,须将质疑文件原件同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承诺书原件等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4.2 招标人将对答疑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了解的要求,给予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3 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4 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

5.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发现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时,包括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请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在执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将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5. 招标文件的修改

该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方式或先口头后附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1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48小时之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5.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应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5.3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投标人未予确认的,不影响修改文件的效力及执行。

5.4 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修改书为准。

5.5 如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不做修改,则投标人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定标的依据。各投标人应自行审慎确定报价。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

7.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签署及递交

7.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注

7.1.1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一个密封袋不够时可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密封。

7.1.2 投标文件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一枚。

7.1.3密封袋除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并标以密封日期外,其正面须:

1)写明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1> 投标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电梯租赁”

2> 招标编号:CSCEC2B-SH-SYFYY-JXHT-003

3> 2020 年2月16日 8 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4> 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能被原封退回。

7.4 如果密封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2 月 15日 17 时。

8.1 投标书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并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

8.2 按招标文件第5.3条,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标书的截止时间,在这样情况下,招标人及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将在延长期内有效。

8.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见前后附地址及联系人

9、迟到的投标文件

9.1 线上招标(jc.cscec.com),未在第8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任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并拒收。

9.2线下招标,未在第8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任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并拒收。

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

1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规定备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另外还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撤回通知也可以电报或传真,但必须同时寄出一份投标人代表签字的真实原件。

10.3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能修改。

10.4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表格中写明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日之间不能撤回;

10.5若为线上招标,按线上招标的相关要求执行!

1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1.1投标单位的标书可以与本次招标文件有所差异,但必须做出偏差表。

11.2保留对上述差异的判断,若认为其差异为实质性不响应本次招标,可视为废标。

12. 授予合同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办法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招标单位有权根据招标情况自行安排中标单位承包范围、工程区域,并有权根据工期情况要求投标单位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改变投标单价等内容,否则招标单位撤销其投标资格。

1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招标单位的通知后,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招标单位项目部进行合同签订。

14. 其他

14.1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的经济损失。

14.2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4.3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通知进场施工,否则需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4.4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14.5中标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后凭总包方商务部开据的《进场通知书》到工程项目经理部办理进场手续,要求进场人员必须同投标书中所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名单相一致,否则,取消分承包资格。

14.6投标单位不得将招标方下发的有关工程图纸、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泄露给他人,若有泄密现象投标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单位损失的所有责任。


投标文件组成15、投标书的构成文件

15.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内容:

1) 商务标(详见后附表格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书;

4> 工程报价书;

2) 技术标

技术标需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格证明资料和后续平战转换方案。

1> 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2> 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突出招标人关注的内容,以便于招标人评标时有针对性。

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图纸、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没有国内规范的,应当参考适用的国外规范)和招标文件其他各个组成部分对工程的描述以及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勘察结果,以及招标人关注的内容,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 资格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2020年2月10日(含当日)以前(以资质证书上标明的发证日期为准)核准和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2020年2月10日(含)以前(以认证证书上标明的发证日期为准)核准和颁发的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 环保体系和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则提供)

投标人在2020年12月10日(以证书上标明的日期为准)以后获得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则提供)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下同)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工程(指规模、功能、结构形式等)施工经验资料;

投标人的人力资源状况、自有机械设备资源状况和相关配套设施状况;

投标人拟用劳务的来源、资质、业绩、与投标人合作的历史状况;

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最近1年度的经国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制造商资质文件;

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

4> 后续平战转换方案

5> 完善技术标。

3)包含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

上述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要求限于DOC、XLS、DWG、PPT、MPP 格式,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或上传至线上招标系统)。

特别说明:商务标电子版本应包括所有报价的预算文件及汇总、说明(使用MS OFFICE2000以上版本软件),不接受专业造价软件的文件。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文件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需有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产品及安装质量要求

16.1中标人制造或生产且应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提供相应备案手续。

16.2中标人提供设备(材料)的安装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行业验收术标准等要求,

16.3中标人必须服从总承包商、业主的施工管理。

16.4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由于质量问题或安装引起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16.5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工作原理图,并详细阐述工作原理,并提供相关产品样本等相关资料

17、服务承诺要求

17.1 中标后立即与招标人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签订合同。

17.2 保证在招标方及总包商要求的期限内供货、安装不得延误。

17.3 供货及安装能力和质量方面的承诺。

17.4 对所供产品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的保证。

17.5 质保期超出国家规定期限,将作为评标的参考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7.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8、报价形式

18.1 投标人报价详见“报价及技术要求”。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3、综合单价内容:

包含施工所需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产品制作、运输、租赁、包装、堆放至业主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现场施工安、管理费、税金(增值税及地方附加税)、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冬雨季施工措施、相关施工措施、成品保养及保护、工完场清且符合《GB50300-2001统一标准》及其它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其它地方验收标准等一切有关工作内容以及其它有关工种的配合工作。

(二)、工程量计量规则

1、投标报价时,各投标单位按施工电梯租赁清单 要求投报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不会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2、工程清单中的措施费项目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在任何情况下,该部分的费用将不再计取且不作任何调整(分包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18、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准备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壹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按照线上招标的要求,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含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报价表文件等)上传至招标系统(jc.cscec.com),技术标投标文件用word文档编制,投标报价表用Excel文档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与招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系统上传资料为准。

18.2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及其附件均应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18.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任何情况下,修改处应由被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9.4 通过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标书将不被接受。

19.5另有线上招标,请按照线上招标的相关要求执行!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本工程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施行线下线上同时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2月16日

开标地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部商务部

20.2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20.2.1 开标由项目部商务经理主持

20.2.7 任何认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守信、不科学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可向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投诉。

21评标原则、方法

21.1招标人将判断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1.2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没有能力或资格履行合同,他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招标人将对下一个以合理得分而响应标书的投标人进行相似决定,或重新组织招标。

21.3具体评标办法见第 二 部分“评分办法”

第二部分 评分办法一、 评标依据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

2、投标文件及对投标文件澄清的回复。

二、 投标文件被进行评价与比较的条件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期前未递交撤回的通知;

3、通过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以下所述的情况视为投标文件在完整性、符合性评审中不合格: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和密封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又无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3)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4)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招标人或为招标文件所不允许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而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出两个价格或多个价格,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但未附有成员单位法人授权书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未达到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品质要求;

10)未响应合同的主要条款:

11)招标人对供货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

13)在投标过程中,参与或实施了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腐败、欺诈、串通或威胁”活动。

4、投标人已书面接受了招标人对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纠正。

三 、评标办法

招标评标小组将按下述程序执行评标:

1、总则

1.1评标工作由招标评标小组负责。

1.2招标评标小组分为技术组与商务组,分别负责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之后再对中标候选人做出确定。

1.3评标原则

⑴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

⑵科学合理;

⑶反不正当竞争;

⑷贯彻招标单位对本工程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2、评标内容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三部分,内容如下:

⑴投标文件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

1) 招标评标小组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字迹清晰;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的签署及投标单位的公司印鉴齐全。如签署者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则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妥各清单项目的单价及总价;

5) 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有关投标资料;

6)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没有任何合同条件方面的重大偏离;

7) 若投标单位交回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则有关投标文件将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⑵技术标审定,通过技术标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1. 工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可行;

2.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可靠;

3. 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能满足施工需要;

4. 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可靠;

⑶商务标审定:技术标合格后开启商务标,商务标审定方法如下:

1) 工程量清单内任何项目若未填写价款,有关费用视作已包括在其他投有价款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2) 所有工程项目须按工程量清单之分项分别填上单价或价款。投标单位若将数个项目以一总额标价,可能在回标后被要求将每项单价分别表示;

3) 若审核回标时发现投标单位标函内有加减乘除的算术错误,该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a、协议书在回标时不必填写或签署,协议书要待签订合同时才要填写或签署;

b、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将所有招标期间由招标单位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等及该等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包括在内。任何交回之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包括所有此等资料。若投标单位对此等资料的发出有疑问,须在回标前主动与招标单位明确。任何因此而产生的错漏,招标单位不会承担,回标总价亦不会更改。

⑷通过商务标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a、标价合理,即投标总价及单价总体合理,没有非合理性偏高或偏低的投价;

b、未提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别声明;

c、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质疑

1) 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招标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单位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但书面澄清不能实质性修改其已交回的投标文件。

2) 质疑或答辩由招标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招标评标小组有权予以拒绝。

3) 质询或答辩应做书面记录,招标评标小组成员及投标单位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响应或出席评标委员会质询或答辩的投标单位有失去中标机会的可能。

4、招标评标小组将按下述程序执行评标:

1) 每位评委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能通过初评做出明确判定。

2) 若有关投标文件经初评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对于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委对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若有关投标文件经技术标评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对于通过技术标审定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委将会对其投标总价是否已明显低于大多数其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及实质上已低于成本价做出分析;若经分析后认为确已实质上低于成本价,则有关投标亦按无效投标处理。

6) 全部通过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三项评审的投标文件方为有效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按各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7)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部分投标文件被否决后,剩余招标文件数量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可以重新招标。

8)招标小组按修正后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附录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录二)

3. 投标书(详见附录三)

4. 投标报价书(详见附录四)

5. 资质证明材料(详见见附录五)

6. 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录六)

7. 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详见附录七)

8.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详见附录八)

9.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详见附录九)

10. 施工进度计划报表(详见附录十)

11. 招标人主要要求响应表(详见附录十一)


附录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编号:×××××××××××××××),有权为 供应和安装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录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以 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 为全权代表,其参加贵司组织的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负责参加开标、询标、商务洽谈、签署合同及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司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邮政编码:

附录三 投标书

投 标 书

投标承揽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施工电梯租赁

由 投送。 日期: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在细阅了上述招标文件后,我们愿意全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包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技术要求、性能和其它要求,以下列的报价或按合同而结算的报价承揽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梯租赁等服务;直至保修期届满前之维护修理。

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RMB¥ )。

其中:不含税总价大写人民币: (RMB¥ )。

2、我方承诺,本次供应设备(材料)及安装应符合相应的制造(生产)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我方承诺,本次供应设备(材料)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合格后 年为准。

4、如本投标书获接纳,我们保证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或按合同而延长的时间内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

5、我们承诺(自签订合同的日期起计),依据业主进度计划需求将合同设备(材料)运抵项目现场和组织施工。

6、我们同意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180天内,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在随时予以接纳。

7、直至另行签署正式合同为止,本投标书由招标人在有效期内接纳后便成为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有约束力。

6、我们确认本投标书已考虑招标人已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及所有相关补充文件。

7、我们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书或迟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书的原因。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正楷书写姓名:

职位:

附录四 投标报价书

采用清单报价,并组成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的内容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标价汇总表等。


附录五 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经营范围);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税务登记证;

5. 开户许可证;

6. 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安装资质;

7. 质量体系认证书;

8. 法定单位的检验证书;

9. 其他证书


附录六 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们 是按中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兹指派按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的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⑴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司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销售公司名称: ( 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制造商名称: ( 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附录七 产品质量证明资料

产品质量证明资料

1. 产品合格证书;

2. 检验报告;

附录八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自己制作。

附录九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自己制作。

附录十 施工进度计划报表

施工进度计划报表

投标单位自己制作。


第四部分 报价及技术要求一、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方式进行计价(价税分离)。

二、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应是设备生产检测、运输、卸货(业主指定地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而现场又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抽样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如果有)、产品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现场拆装费、现场安装调试、设备调试费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投标单位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2、投标报价应将所有组成本工程投标报价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详细列出。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应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规范、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水电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保修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和各项措施费,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价款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3、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答疑文件、投标时有关承诺、工程招标设计图纸、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施工现场条件实际情况、施工方案等一起考虑。

4、制作、提升、租赁,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及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器具使用费、场外运输费、设备进退场费、材料装卸车费、场内转运费、看管费、架体搭设、预埋、提升、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场地清理费、加班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节假日、春节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务工人员保险费、工人社保费、高温降效费、防暑降温费、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电梯检测费、应由乙方上交地方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费等、利润、增值税税金、个调税、与施工电梯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实际租赁施工电梯数量和使用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5、投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是指按照图纸、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价格。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投标单位中标后,其综合单价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于工程款支付、洽商变更和竣工结算。

投标综合单价仍包含了投标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费和投标人在不完全熟知施工现场实际条件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总和,即达到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工期保证、质量保证等所采取的所有技术、组织措施费用总和。

6、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与场地内各交叉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

7、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已考虑措施费项目,不再另行计取措施费。

8、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投标单位自行复核工程量清单中工分部分项子目工程量的准确性,允许对有明显误差的分部分项子目工程量进行调整。(调整部分另列子项)

10、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单位需对各编码项目报列综合单价及合价,并需对其所含对应的分部分项定额子目报列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作为变更、结算调整的依据。

11、结算价格为:按实结算,按分包单位最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12、投标文件报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13、投标报价要求

⑴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报价书(必须配备电子文档);仅有投标总价无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者评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⑵投标报价应将该工程所需措施费用各项内容、费用详细列出,仅有总价无详细内容者评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⑶经过招标单位询标,本着公平原则,若投标单位修改的最终报价和最初报价差异过大,即使投标单位的报价最低,其投标也可能将失去中标资格。

14、付款方式:参见正式合同

15、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必须注明材料品牌、产地、厂商及价格,报价必须包含采购价格、场外运输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车费用、场内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相关的税费。其余本工程所用材料采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询价、采购、运输、保管的供应方式。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均须有质保书,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调换,且此调换不得变更原总报价。中标施工单位还必须提供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证明、产品的制造许可证及出厂许可证、性能试验报告、检测记录的样本。

16、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三、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当地政府质监主管部门对该部分施工的要求,确保质监工程验收合格。

1、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满足质监质监站及质监办对该部分施工的要求,确保质监部分验收合格。

3、技术要求

结合质监工程技术要求:

3.1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

3.2工料及安装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四、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进行方案编制。

五、技术标准和规范

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地方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六、招标图纸(另外成册)

附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施工电梯租赁计价表

电梯编号

楼栋

设备名称

电梯型号

楼层高度(米)

单位

设备台数(暂定)

税率

设备租金(元/台*月)(不含税)

设备租金(元/台*月)(含税)

司机工资(元/台*月)(不含税)

司机工资(元/台*月)(含税)

备注

1

A楼

双笼电梯

SC200/200

100

2







2

A楼裙房

双笼电梯

SC200/200

38

1







3

B楼

双笼电梯

SC200/200

70

1







投标单位(章):

年 月 日

编号:CSCEC2B-SH-SYFYY-JXHT-00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SH-SYFYY-JXHT-003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1.3 建设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4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19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1560平方米,A楼地上23层(不含设备层),B楼地上17层,建筑高度110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8140平方米,地下三层。

1.6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梯租赁工程。

二、承包范围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施工电梯租赁工程。

三、租赁的设备型号、数量

数量:施工升降机型号SC200/200(双笼),总数暂定4台(必须为三年以内的新设备,以出厂日期为准。),最终按实际进场台数办理结算。具体要求如下,颜色为橘红色新漆(具体按甲方项目安全部要求执行),用于项目地上A、B楼施工电梯阶段使用,建筑高度、布置及做法以甲方的电梯施工方案为准。

四、分包工作内容

乙方配备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电梯,乙方负责施工电梯的设备租赁、进退场、顶升、维护、派遣电梯司机、文明施工等一切相关内容。

五、合同租期

5.1 预计使用期限:2020 年 4 月 1 日—2021年 6 月 30 日。

5.2租赁期:租赁期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施工电梯备案完成前需完成以下验收:

1)施工电梯通过建委检测中心验收

2)施工电梯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3)施工电梯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他机构的验收

2、备案完成后以机械管理员发出书面启动日期为准开始计算租赁费。

3、具体交付使用日期及租赁结束日期以现场书面确认单为准。

5.3设备交付使用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并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鉴定合格且备案完成,必须保证甲方的按时使用。施工电梯的有关资料(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乙方提供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及以往使用情况、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厂家制造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的等,施工电梯不可超出公司底线要求,若超出乙方需无偿更换)需事先报送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的施工电梯方可用于本工程使用。

六、合同价款、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6.1 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含税)暂定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合同不含税总价:暂定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 %,税金:暂定 元(人民币大写: )。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每次付款前,乙方按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执行 %(按一般计税方式),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后续再度调整增值税税率,则分包单位合同内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按照国家调整后的计算。

开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识别代码:91110000100024296D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账 号:20000003821400010735153

联系电话:010-51816629

备注栏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6.2 设备租赁费用和进出场费:

电梯编号

楼栋

设备名称

电梯型号

楼层高度(米)

单位

设备台数(暂定)

税率

设备租金(元/台*月)(不含税)

设备租金(元/台*月)(含税)

司机工资(元/台*月)(不含税)

司机工资(元/台*月)(含税)

备注

1

A楼

双笼电梯

SC200/200

100

2







2

A楼裙房

双笼电梯

SC200/200

38

1







3

B楼

双笼电梯

SC200/200

70

1







1、制作、提升、租赁,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及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器具使用费、场外运输费、设备进退场费、材料装卸车费、场内转运费、看管费、架体搭设、预埋、提升、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场地清理费、加班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节假日、春节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务工人员保险费、工人社保费、高温降效费、防暑降温费、工地内材料的一次或多次倒运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电梯检测费、应由乙方上交地方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费等、利润、增值税税金、个调税、与施工电梯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实际租赁施工电梯数量和使用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2、每台电梯需加装人脸识别设备,价格已包含在设备租费内。

3、租金计算方式:租金=月租金*实际使用足月数+未足月部分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司机工资参照此公式计算费用。

4、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停滞,停滞期租赁费及电梯司机费按50%计算费用。如因乙方原因现场发生停工,停工期间扣除设备租赁费与司机工资。

6.3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

1)乙方开具机械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同时提供发票联复印件两份、发票查验一份及合同主要页一份,除发票原件外其余资料均需要加盖乙方公章,以上全部资料交至项目商务部后,甲方根据合同支付工程款。

2)甲方每月月末前支付上月设备租金及司机工资的60%,甲方通知乙方退场当日起停止计算租期,设备全部离场且双方办理公司结算后,公司结算寄回后次月支付至租赁费的100%。

3、最终结算必须经过甲方公司商务部的审核方可生效。

6.4 结算办法

1、总结算:工程完工,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承诺的目标后,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7日内或在甲方通知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7日内将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商务审核并办理结算。乙方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工程款结算。

月结算:由分包编制分包单位形象进度确认与履约情况考核表,经工程部质量部安全部技术部物资部生产经理审核后→交至商务部用于月度结算。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形象进度,按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作为乙方当月已完工作量的预结算金额。

当月结算节点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止。乙方应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结算资料报甲方并办理当月的预结算。

2、由于乙方在本工程合同签订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此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均不再进行签证、补偿:

(1)窝工待工的补偿费用;

(2)额外用工;

(3)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进退场用工;

(4)质量缺陷消除;

(5)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

(6)甲方未认可的用工;

(7)场内材料的多次转运;

(8)配合现场测量放线;

(9)配合甲方月度成本核算用工;

(10)其它未预料因素发生的计时工。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权利:

1、在合同期内,获得合同约定设备的使用权。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施工电梯全部操作人员接受甲方的管理及安全监督,包括:作业内容、作息时间、运转资料提供、遵守现场各项规定、奖罚、浙江省特殊工种上岗证、机械使用记录、每台电梯进出场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

3、甲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更换,规定更换时间不超过2天。

4、甲方有权得到合同内的服务,包括设备的维修、维护资料的提供及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甲方有续租的优先权(需提前通知乙方)。

6、电梯进场前,甲方有权对合同指定的电梯进行查看及对机况提出要求,并有权提出对电梯外观的要求,电梯外观破旧,甲方有权让乙方修整喷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对乙方提供资料有疑惑,有权随时咨询并得到乙方的答复。

7.2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二级电箱接口,三级电箱、电线由乙方自备;

2、甲方须在电梯退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做好退场准备。

3、甲方不得将所租设备变卖或作抵押品。

7.3 乙方权利

乙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服务,有权按时收取合同规定的费用。

7.4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 为驻本工程现场代表,机具及配件由乙方自行负责看管,若有丢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勘察施工现场并对设备基础铺设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配合甲方编制设备的各项技术方案,提供甲方所需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场不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设备进出场,配合甲方安装、拆除,保养及故障排除,对新安装设备进行调试及验收。

4、设备司机要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优质服务。如有违章,乙方应严肃处理。

5、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及附属设备,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6、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设备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安装企业形象标识,乙方应积极配合。

8、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及记录,满足甲方要求和行业管理要求。

10、负责设备的操作,乙方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满足工地施工需要,且每台双笼电梯配备的驾驶人员不少于4人,且驾驶员必须有社保证明及浙江省特殊工种上岗证。乙方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满足工地施工需要,如有必要24小时施工,乙方也须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且不增加任何费用。乙方需配备现场总负责和维修技术人员各1名,机修工3名,直至顶升结束后,现场可派1名维修工常驻现场,进行日常维修。

1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或消极怠工。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1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承担为所租设备正常使用的维修保养费用。

13、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机械停止使用累计不超过8小时/月,单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上述时间,影响了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按1.5倍租赁费用扣除。

1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15、签订合同前乙方需将企业“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即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甲方项目部。

16、负责自备二级配电箱至施工机械间的连接,且保证安全、规范。

17、乙方提供设备必须附合杭州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底部进门与电梯必须有连动装置。

18、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19、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升降高度达到现场施工要求。

20、乙方必须做好电梯外侧楼层防护门的监管工作,如出现损坏甲方将处以乙方一定量的违约金。

21、乙方必须为每台电梯装配人脸识别设备,由乙方工作人员操作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正常进出场、顶升或无法确保租赁机械在甲方现场正常使用,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2乙方派出的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机械事故,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派出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如发生不服从指挥、违反现场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和委派人员进行罚款,直至退场。

九、 保险

9.1工伤保险: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甲方办理乙方在场施工工人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乙方未驻场管理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9.2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结算价的0.23%从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意外,甲方负责办理理赔手续,损失除劳动部门和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十、乙方工人工资发放

10.1本合同签订完毕后,乙方需按杭州市政府要求在进场施工前完成杭州市江干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乙方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建设银行一类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至甲方劳务管理员处,并配合劳务管理员完成为工资支付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亦为工程款支付,工资与工程款支付合计金额不可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比例)。

10.2乙方必须杜绝一切“工人上访(到业主、建管局、劳动局、政府部门等)讨薪事件”,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对乙方处以违约金20万元/次,并全额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特别注明:以上条款,乙方必须遵照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或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另行招标。

十一、其它

11.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2严禁乙方转让本合同的债权债务。

11.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招标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1.4其它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按相关附件执行:

11.5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争创“浙江省文明工地”、“钱江杯”、“鲁班奖”的要求,所涉及基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6乙方企业法人不直接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需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现场负责人。

11.7甲方每月将租赁费支付至乙方合同内指定账号,如乙方账号发生变更,乙方需提供账号变更说明并盖公司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字方可生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3)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完毕后失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五、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廉 洁 协 议》

附件3:《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4:《综合治理协议书》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附件6:《防火安全协议书》

附件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附件8:《安全费用明细表》

附件9:《承诺书》

工程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

(公章) (公章)

住 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518号金鹰大厦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邮箱: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协议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内容:负责设备的运输、日常维修与保养、退场等。

二、施工期限

开工日期:暂定20 年 月 日,结束租期:暂定20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协议内容

(一)共同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设备管理。

3、对进场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4、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要求使用机械设备,禁止违章指挥。

5、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二)甲方责任

1、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租赁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5、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6、组织对乙方人员进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乙方责任

1、保证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2、向甲方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3、负责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5、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交至甲方存档。

6、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

7、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向甲方提供“三级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

8、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每天做好班前、班后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

10、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等必须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要求进行过程检测、检验并达到合格。

12、在设备的进出场使用过程中以及设备问题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3、 乙方所属人员在进出场及操作中因不遵守总包安全规定,未落实安全交底及制度要求,发生工伤类纠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其他

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名称(签章)单位名称(签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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