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海湾YGB-03-04地块管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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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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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海湾03-04地块总承包

预制管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宁波滨海华侨城项目奉化阳光海湾YGB-03-04地块预制管桩专业分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书编号:2019-阳光海湾-002

发标时间:2019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3

第二章 招标文件………………………………………7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9

第四章 投标文件递交…………………………………10

第五章 开标……………………………………………10

第六章 评标、定标…………………………………… 11

第七章 合同授予……………………………………… 11

第八章 附件…………………………………………… 12

第一章投标须知

1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阳光海湾YGB-03-04地块预制管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项目

3

工程设计单位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工程建设单位

宁波滨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工程监理单位

宁波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

工程施工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工程类型

商业住宅

8

工程概况

宁波滨海华侨城项目奉化阳光海湾YGB-03-04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3913㎡,总建筑面积约142449㎡,计容面积约102349㎡。

本工程由13栋2层别墅、3栋7层住宅、3栋11层住宅、9栋17层宅、一层地下室、售楼部展示区及配套附属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42449㎡,地下室-层面积约40100㎡

9

招标方式及范围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内容

阳光海湾YGB-03-04地块预制管桩基础专业分包

11

承包方式

1、招标人将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中标人。投标人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含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桩尖(国标)、包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清理、包桩原材料检测及破损检测、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包利润、规税费包风险的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投标承建。

2、各分项工程包干单价包括中标人为完成自身承包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运输费、措施费、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保险、保修、风险及现场的施工配合等为完成本工程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以下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节假日的加班、赶工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临时停水、停电等所发生的停工、窝工额外费用;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费;因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必须服从甲方总体进度安排以及乙方配合等可能引起的暂时停滞施工作业补偿费;因变更、等待图纸的停工窝工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任何调整。

12

投标对象及要求

1、具有国家桩基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符合要求的本级库合格分供商。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专业水平、管理能力、配套管理制度,良好的施工业绩,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体系,服务意识好、综合管理水平高符合管桩基础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格分包商。

13

资金来源情况

业主拨付进度款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工期要求

总工期、节点工期均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16

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业主合同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3、如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质量标准:按承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承包合同)关于质量的约定以及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且不允许出现Ⅲ、Ⅳ类桩,二类桩<10%,钢筋加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4、施工过程中桩位偏差、桩顶标高偏差均需确保在规范允许误差范围内,不得出现桩身强度不够、断桩、非设计原因造成的接桩等质量问题。如果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质量补救费用、检测费用、处理方案费用和工期损失费用,并承担对我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业主对我司的索赔)。

17

安全文明、CI要求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 浙省宁波市 政府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确保整个施工期间伤亡事故指标为零,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安全措施投入达到浙江省宁波市安全施工标准要求,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交底,并严格落实实施。

3、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必须达标,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争创“浙江省安全文明双优工地”。

18

进度款的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桩基工程全部施工完毕,桩基检测(含围护桩)合格,甲方支付之已完工程金额的60%;

3、地下结构工程至±0.00顶板全部施工完成,桩基工程支付至双方核对后的桩基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的70%;

4、结构工程全部达到预售节点,桩基工程:桩基工程则支付至双方核对后施工图预算的85%;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桩基工程双方确认施工图预算的95%;

6、质保金为最终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两年,在工程保修期间,分包单位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费用,在保修期满后,由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开具结算单(须由工程维修部及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认可,扣除承包人范围内所发生的保修费用),支付分包单位剩余保修款。

19

材料、机械的供应

1、材料全部由乙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由中标人按照方案和有关国家及公司标准要求,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与方案和标准要求不符,且送检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由中标人自备。

5、管桩品牌限定:中桩、三和、建华、津和、中淳、大圣、拓中其中任意选一种。

20

评标定标办法

先候选中标,再议标确认

21

招标时间、地点安排

以云筑网公布为准

22

中标人劳务实名制的执行(详建二三通(2013)20号文件)

1.按要求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

2.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招标人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

23

中标人履约担保

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确保有50万元已完产值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分包合同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违约金额按照合同总额10%计算,所有的违约罚金和甲方所有损失在保证金中扣除,无保证金或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围标、串标处罚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关联单位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将视为围标行为。我司将对涉事企业处以6-12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定标

第七章 合同授予

第八章 附件

1.2、除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二、踏勘现场

2.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本工程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本工程截止到目前暂时没有地质勘探报告及施工平面图,因此,投标人因综合考虑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三、招标答疑

3.1、各投标人应于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将有关招标的疑问电子版E-mail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将汇总所有问题后统一作答并传真至各投标人,该答疑自动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答疑后请按答疑的页脚要求填写回执并在填写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填写回执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对该投标人的任何答疑。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五、注意事项

5.1、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要求。

5.2、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5.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条款执行。

5.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谁中标,未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等不利于招标人的事宜。

5.5、投标人为本次投标引起的任何费用,招标人不予承担。

5.6、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书(含投标书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书)(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签订合同及工程管理的授权范围,须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资质,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等(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架构。(须加盖公司公章)

7、以上人员相应从业资格的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8、投标人施工的管桩基础工程业绩情况介绍(需提供签订合同的复印件、甲方联系人电话等证明材料),施工本工程能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建议,此两项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9、施工实施方案(包括质量、安全、进度)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11、本次招标投标方填报按业主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机电安装专业表格,土建部分无需填报。投标单位自行核对工程量,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关机电安装专业报价电子版计价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交标时间:按云筑网公示时间

逾期交标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标书。招标人有权拒收没有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标时间如有调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第五章 开标

一、开标方式:不公开开标。

第六章 评标、定标

一、评标组织: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评标原则:在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投标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名,原则上排除投标报价排名靠后30%的报价单位,在询标期间重点考虑投标报价排名靠前30%的合理报价单位,以合理低价中标,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不接受查询,不与未中标者解释。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技术标经评标小组评审为不合格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11、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2、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1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的;

16、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四、投标书的澄清

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通知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上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投标人应及时提交不得拒绝。

五、差错的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予以修正。

3、当各子项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子项价为准,修正合价。

4、当网络平台上报价与盖章签字文件上的报价有差异时,以签字盖章文件上的报价为准。

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投标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的,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第七章 合同的授予

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 天内,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并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合同的签订

本工程分包合同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版本为准,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标方中标后应立即与招标方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签定合同及时进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不得提出附加条件或一些不合理要求以及拒绝提供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三、承诺和担保

1、中标人承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需签订的合同条款,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总包方、由业主、非总包方、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中标人造成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中标人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为保证中标人全面履行本合同,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履行不力时,中标人承担违约处罚,所有因中标人原因产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的将单独向中标人追索。

第八章 附 件

本招标文件附件目录:

附件一:投标书封面

附件二:投标函

附件三:新版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

附件四:工程量清单

附件五:管桩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附件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承诺函

附件七;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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