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宁波国资委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规定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承销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C-203009
二、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承销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债券规模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承销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 1 | 项 | 120000 | 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PPN),委托第三方银行机构承销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网站(www.nafmii.org.cn/hygl/hygl/cxhy/)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及承销机构名单”中的A类主承销商为准)。
2、在北仑行政区域内,须设有分支机构;
3、每家银行只允许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投标活动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投标。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2020年02月13日至2020年2月20日 17:00:00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统一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文档)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3@qq.com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
3.标书售价(元):500(汇款账户同保证金账户)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报名函、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底单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05日 14:00:00
七、投标地址: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现场递交,以邮寄方式进行递交(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万修文136*****278)。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邮寄投标文件,确保3月04日17点前能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为防止邮寄延误,邮寄时请与快递公司确认,并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
八、开标时间:2020年3月05日 14:00:00
九、开标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3)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04日下午16点00分之前完成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西楼
联系人:周老师 ****-********
2、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
联系人员:万修文、张百军、熊赣
联系电话:****-********(82)传真:****-********E-mail:********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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